5月2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全面依法加强电子烟监管举行记者见面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总体来看,随着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落实落地,电子烟产业治理实现了“由乱到治”的根本性转变,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2022年3月1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发布;4月8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随后,国家烟草专卖局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电子烟消费税政策,电子烟相关企业股票上市前置审查机制,电子烟进境携带、限量寄递、异地限量携带政策等。
据悉,现行电子烟监管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共计61份,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根本、以《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为基础、以多份政策性文件为支撑的“1+2+N”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为电子烟监管工作奠定了有法可依、执法有据的制度基础。
从2022年10月1日起,电子烟监管进入常态化阶段。
全国共查办各类电子烟行政处罚案件1848起,上千人被抓
据会上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办各类电子烟行政处罚案件1848起,联合公安部门查处涉电子烟刑事案件398起,查获烟弹294万个,电子烟具73万个,一次性电子烟357万个,烟碱和雾化物9.8吨,配件10余吨,捣毁制假窝点25个、成品仓库36个,涉案金额约21亿元,抓捕1323人。
特别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奶茶杯”“可乐罐”等非国标调味电子烟专项治理,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8万人次,检查售电子烟网点9.36万户次,查处案件775起,查获实物136.5万支,涉案金额6.74亿元。
在典型个案查办上,湖北成功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电子烟刑事案件;山东济宁“11·04”案件成功侦破首起直追生产源头的“奶茶杯”“可乐罐”案件;广东深圳“2·03”案件捣毁生产、仓储、销售窝点7个,单案案值高达3.76亿元;深圳完成首起非法经营电子烟刑事案件判例,形成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
在今年2月底至3月中下旬,国家烟草专卖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照6项过渡期、17项常态化重点监管任务和62项督查内容,对16个省27个市进行了实地督查。
在3月1日至4月25日期间,各级烟草专卖局共出动10.6万人次、组成2799个检查组,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主体等进行现场检查,全面覆盖电子烟产业已获证和未获证的烟用烟碱企业、雾化物企业、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代加工企业、品牌持有企业、批发企业、零售户等七类经营主体共48265个;全面覆盖电子烟原料供应、生产制造、批发流通、产品零售全链条各环节;全面覆盖全国33个省级烟草专卖局辖区;全面覆盖前期各类监管查获的信息线索和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电子烟监管实现了“管得住、管得好”,将进一步规范出口
在推进电子烟监管过程中,烟草部门与公安、市监、海关、邮政、税务、教育等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特别是公安部门组织烟草、市监、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子烟市场清理整治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上头电子烟”(电子烟非法添加大麻素违禁成分)、假冒伪劣电子烟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年多来,电子烟监管实现了“管得住、管得好”的工作目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认可。当前,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铤而走险,置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于不顾,各类非国标电子烟“新产品”屡禁不止,电商、短视频、直播、社交等“新平台”虚假宣传和违法销售电子烟行为花样翻新,利用闪送、跑腿、同城配送等快递物流寄递“新渠道”规避电子烟监管问题亟待规范。
下一步,国家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规范产业运行,优化管理服务,强化市场监管,防范风险隐患,持续推动电子烟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针对我国电子烟产业外向型特征明显,境内生产的电子烟绝大部分销往境外的情况。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的有序推进,在电子烟监管政策措施稳步落实、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积极“走出去”,以及国际市场需求稳定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电子烟出口贸易持续向好,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
“但是在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中,依然发现部分获证企业依法合规意识欠缺,未能全面落实各项进出口贸易监管政策,存在对出口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掌握不全面、对出口产品的质量控制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落实《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文件为抓手,督导获证企业全面落实进出口贸易监管政策。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