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近日,甘肃省天祝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以酒吧、KTV、奶茶店、花儿茶园及销售烟酒类的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以各类香烟、白酒、啤酒、含酒精饮料为重点品种的全覆盖专项整治,督促烟酒类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坚决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行为说不。
天祝县市场监管局通过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约谈,进一步树牢烟酒类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一是做到亮照亮证经营。经营主体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将以上证件摆放在醒目位置,做到不超范围经营。二是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组织开展经营活动,自觉履行经营主体责任。三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采购各类香烟、白酒、啤酒、含酒精饮料时要索证索票,查看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进货凭证等资料,有效防范从非正规渠道进货。四是查验散装白酒、啤酒标签内容。对于散装白酒、啤酒需在容器外的显著位置标明白酒名称、度数、生产日期、食品生产者的厂名厂址等信息。
进一步规范烟酒类经营主体经营行为,一是在经营场所设置烟酒销售专区,并在专区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标志,若售卖饮料中的酒精度在0.5%以上,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二是经营主体应当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要求,并告知未成年人饮酒的危害和有关法律责任规定,对难以判定是否是未成年人的,严格落实身份证件查验,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落实。三是在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设置销售烟酒网点,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规定。
在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中,一是开展主体资格大整治。认真核查经营主体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亮证经营,全面清查无证无照经营烟酒类的经营主体。二是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大整治。重点整治烟酒类经营主体是否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等制度,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三是开展违规销售烟酒行为大检查。检查销售烟酒经营主体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警示标志、是否发布电子烟虚假广告、是否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行为,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酒类等。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酒吧、KTV、奶茶店、花儿茶园等娱乐场所共计36家,发现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等警示标志、未注册使用“陇上食安”平台等问题6个,现场整改2个,限期整改4个,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了烟酒销售行为,消除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风险隐患。
下一步,天祝县市场监管局以此次行动为契机,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烟酒类经营主体牢固树立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引导烟酒类经营主体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行为,营造健康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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