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您店里有没有遇到未成年人来买烟的情况?即使说是帮家里大人买烟的,也绝对不能售卖!”近日,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开展专项市场检查行动,对该县学校周边50米内烟草商店进行检查。
(网络配图)
行动中,执法人员检查了商户的经营证件以及是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检察官为商户者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普法教育提醒商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
2021年6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的警示标语、标志;对于难以判断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消费者出示身份证件。新法实施后,远安县检察院发起行政公益诉讼,与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开展校园周边烟草治理专项活动,对全县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一千余户卷烟零售点进行了集中清理,督促执法部门在宣传教育基础上,整顿、清理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户。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旨在对此前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规范远安县烟草销售市场,与相关部门深化协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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