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将开展固态电子烟和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经有多省市开始具体部署。
五种情形涉及非法生产经营:
目前针对这块类烟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界定方面,主要有五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生产经营添加烟丝、烟草薄片等烟叶原料或烟草制品的类烟产品,如添加了烟丝或烟叶原料的茶烟,添加了烟草薄片的加热卷烟等。
第二种情形是,生产经营不含烟草原料但包裹丝、末、粒状等物质且加热可释放烟碱的类烟产品,如市场上部分添加了烟碱的草本固态电子烟等,需使用烟具加热。
第三种情形是,生产经营其他加热卷烟等类烟产品,如不含烟草原料且加热可释放烟碱,但不需使用烟具的产品。
第四种情形是,生产经营成品中使用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烟草专用机械的类烟产品的,如使用烟用辅料或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但不含烟草原料及烟碱的产品。
第五种情形是,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的类烟产品或存在其他不正当竞争情形的,主要指在产品中使用与卷烟相同或近似商标标识或其他侵权情形。
以上五种情形均会被认定为非法生产经营茶烟等类烟产品。
除了涉及茶烟治理外,固态电子烟也属于专项治理之列,相关企业和门店应该尽早自我规范。
6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曾对外观与卷烟近似的固态电子烟等产品如何管理进行了解答。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有关新型卷烟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国烟法〔2022〕61号),外观与卷烟近似,内部包裹丝、末、粒状等物质且通过加热释放出含烟碱(尼古丁)等烟气的固态电子烟等产品属于加热卷烟。
加热卷烟已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纳入卷烟管理。我国目前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
因此,专项治理行动可以看做是对上述文件的具体执行。
西藏与河南已开展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
7月19日,据媒体报道,西藏将开展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近日,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将开展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含烟草原料类烟产品、非法生产经营含烟碱类烟产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经营侵权类烟产品、非法互联网涉烟信息和互联网售烟等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打击,进一步优化烟草市场营商环境。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介绍,所谓茶烟,就是把茶叶当作烟草来吸食,一般是指以茶叶为主要原料,掺杂薄荷、香料或者菊花等制作而成,其包装样式、吸食方式以及味道等都与传统卷烟相似。
茶烟一般打着健康无害的旗号,但事实上,茶叶本身燃烧会产生有害物质,根据检测,有些茶烟焦油含量超标,甚至比传统卷烟还要高。
报道称,茶烟等类烟产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破坏烟草市场秩序。将坚决治理茶烟等类烟产品违反专卖法律法规、打烟草产品擦边球等违法行为,以确保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坚决把类烟产品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进一步优化烟草市场营商环境。
7月18日,河南全省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工作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南阳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召集市烟草局、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针对会议精神与要求做了集中商讨、研判,深入研讨当前烟草市场形势,就下一步全市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迅速行动,做好市场排查。结合南阳实际,针对类烟产品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立即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艾烟、茶烟等类烟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全面掌握市场动态。结合排查情况,科学制定策略,做到一企一策、分类施策、精准监管。
二是迅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紧盯五项主要治理任务,联合公安、市烟草部门重点关注企业资质、注册信息、产销状况等,重点深挖直播、微商、短视频、营销号等新兴售卖方式背后的制售实体及网络,有效整治类烟产品非法经营的市场乱象。
三是迅速动员,加强宣传引导。筹备召开全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类烟产品监管工作。
同时,利用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和视频号推送相关信息,边排查边宣传、边排查边教育,建立健全类烟产品长效监管机制。
7月25日,河南省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汝州市烟草专卖局、汝州市公安局联合突击行动,对该市的8家“茶烟”生产企业的相关卷烟设备及产品予以查封。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强立说,此次突击行动,是为了进一步净化烟草市场环境,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的,有力地打击了“茶烟”等类烟产品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在突击行动中,三个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非法生产含烟草原料类烟产品、非法含烟碱类烟产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经营侵权类烟产品、非法互联网侵权违法类烟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12月份,重点检查传统制假村、城乡接合部、产业集聚区等,对以添加烟丝和不以烟草为原料的物质且加热可释放烟碱的类烟产品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充分发挥打击涉烟案件的协查机制,全面加强对电商、社交平台、独立网站、网上店铺等线上侵权和非法经营行为的综合整治,依法查处“茶烟”等类烟产品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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