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山东德州多家临街商铺招牌中,凡是有“烟”“酒”二字的,都被人遮挡了起来。比如“原浆啤酒”变成了“原浆啤”。5月5日,当地有关部门证实,是一些商户误读了通知。(据5月5日极目新闻)
从流传出来的图片看,商户们都把“烟”和“酒”的字样作遮盖处理,整个招牌就显得不伦不类。有的读来不通顺,有的读来成了笑话。报道中说,目前德州市正在进行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此前,他们通知了一些商户,要求他们更换不适宜的招牌,但一些商户误解了意思。
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工作,可以理解,甚至说要举双手赞同。因为根据有关法规,是禁止商户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一些地方也规定,在校园周边若干范围内,也是不允许销售烟酒的。这都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实施整治行动是在做好事。
但是,话说回来,凡事要依法行政。当地对校园周边销售烟酒是如何规定的?这些商户,如果不被允许销售烟酒,那不仅是把招牌更换掉了事,更要下架烟酒。如果不在禁售范围内,就看他们有没有提供“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识,以及有没有违规行为。换句话说,招牌上带“烟”或“酒”的字样,也不违规啊!
虽然烟酒对人体健康不好,也威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但商户如果持证合法售卖,那就无可厚非。
而且,“商户误解了意思”这一说法,就更令人费解了。行政执法部门,将自己的执法依据和执法目的告之商户,让他们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这些内容应该是准确且明白无误的。如果能让商户“误解”,那算什么通知?在“通知”的时候,是不是过于简单了呢?让商户不得不做出遮盖“烟”“酒”字样的掩耳盗铃之举,那这个“通知”是不是有些粗暴呢?
更换招牌是需要时间的,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既要依法,也要看到并非一日之功。如果商户违规了,那么今天发通知要求他们更换招牌,明天就要有效果,这怎么可能?另外,“不适宜”的招牌是什么意思?对行政部门来说,只有合法与不合法,“不适宜”是个很主观的说法。
把好事办好,办得商户心服口服,办得不出笑话,是一门基本功。前提是要做好预案,想周全一些,把思想工作做在前面,而不是下个让商户“误解”的通知。否则,工作就容易浮于表面,成为形式主义,让人怀疑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初衷,也更让人怀疑整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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