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某商店开出云南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罚单,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14元、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云南省近年来首例因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而被处罚的案件。
日前,西山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西山区某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在接到举报后,西山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对该商店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证实该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条款规定作出了如上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自觉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一直以来,西山区烟草专卖局结合专卖稽查执法部门职能,围绕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工作核心,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西山区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等四部委“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的工作要求,力争在专项工作期间取得成效。同时,持续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到位、预防保护到位、查处监管到位”工作目标,“以案释法”强宣传,普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引导辖区零售户自觉做到守法经营;强化联动协作机制建设,持续加强与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的密切协作,重拳整治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及电子烟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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