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瓮安县惠民小区附近的一家副食店按价格1元1支向未成年销售散装香烟。
接到举报后,瓮安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前期初步核查调查取证。
4月12日晚,联合各相关部门赶赴涉案的副食店,进行突击检查,并现场取证其店铺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
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副食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为进一步减少类似现象的发生,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关工委等部门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市场乱象专项治理。
重点检查
校园周边经营单位的证照情况
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
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
是否有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
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是否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标签标识
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
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是否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
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是否经营“三无产品”
或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
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
检查中,对存在的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食品销售行为进行责令商家整改,对一批违规商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该专项行动将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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