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开出贵阳市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据了解,2月21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某店有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该局迅速会同区检察院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了调查。经查实,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和烟具的违法行为,并承认向未成年人王某(12岁)销售电子烟弹和烟具时并未核验其年龄。
根据查实情况,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该店负责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8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提醒,当前正值贵州省开展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该局与区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加强联系协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电子烟经营者严格落实警示标志、年龄核验机制,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在全辖区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强大屏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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