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起,《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实施,实现室内全面禁烟,如今该条例修正案已实施5周年。全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不断改善,法定禁烟场所的违规吸烟发生率逐年稳步下降,已降至12.1%,室内“无烟具”场所和“无烟蒂”场所比例保持稳定,分别为95.3%和90.4%,室内“无吸烟室”场所比例上升到99.7%。(3月7日澎湃新闻)
作为烟草生产和消费大国,中国有超过3亿烟民,占世界总吸烟人口的三分之一;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6.6%,其中,男性为50.5%,女性为2.1%。
2006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但我国公共场所控烟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各地虽然在许多地方划定限制吸烟的公共场所,但在许多地方设置“吸烟室”。原本一些公共场所是严禁吸烟的,有了这些“吸烟室”后,等于给许多人提供了抽烟的条件,给吸烟者有了更大的生存空间,这是对吸烟这种传统陋习的一种退让,等于变相默认和纵容吸烟。
吸烟有害健康。设立“吸烟室”,这一做法对控烟毫无益处。有违《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无法保护公众免吸二手烟,更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禁烟、控烟乃民心所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地理应果敢亮法律之剑,快刀斩乱麻。要想真正控烟,不是让吸烟者躲到“吸烟室”里吸烟就能解决的,而是应该经常到一些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有人违规吸烟的,必须严格对吸烟者和公共场所的所属企业进行处罚。
上海市,室内“无吸烟室”场所比例上升到99.7%,室内“无烟具”场所和“无烟蒂”场所比例保持稳定,分别为95.3%和90.4%,可以更严格地控烟。试想,如果有了吸烟室,肯定导致吸烟室附近的办公区域的人群受到伤害。设“吸烟室”明显违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不设“吸烟室”,等于不再怂恿民众吸烟,让“吸烟陋习”无处遁形,将其斩草除根,还社会以“空气清新”。
我国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一切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烟。不管商场还是车站、码头等地,都是公共场所,在这些场所建“吸烟室”严重违反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希望全国各地公共场所像上海市那样取缔或者停建“吸烟室”,不要让“吸烟室”既浪费资源又变相鼓励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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