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5日获悉,上海松江区一桌球室屡次踩“红线”,未履行禁烟义务,被“顶额”处罚30000元人民币(下同)。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方面表示:坚决支持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对控烟不力单位的严肃处理,“单位负责”是上海控烟工作的原则,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是场所控烟法定责任主体,希望各单位引以为鉴,积极落实控烟举措,维护无烟环境。
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方面介绍,该所接到民众来电,反映区内某桌球室存在严重的吸烟现象。经调查发现,该桌球室曾因室内吸烟问题被多次投诉,并从2019年至今,被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累计作出4次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31000元。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是去年6月8日,因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烟具问题,被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仅隔数月,该桌球室再次因室内吸烟问题被投诉。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场所负责人对设置的烟具及烟蒂进行清理,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同时,对场所内的顾客进行控烟条例宣贯及室内吸烟危害宣传,并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调查。场所负责人表示,娱乐场所控烟难度大,不让顾客吸烟会影响生意。负责人明知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会被处罚,但觉得“罚点钱没事”,并未吸取教训,也未对室内吸烟现象进行严格管理。
对此,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认为该桌球室经营行为违反《控烟条例》,未履行禁烟义务,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控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可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监督员现场宣贯和教育,该场所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未履行禁烟义务的严重性,并表示将严格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即进行整改,对室内吸烟现象进一步加强管理,发现吸烟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保证顾客拥有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公共环境。
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室内吸烟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也呼吁民众自觉行动起来:吸烟者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吸烟者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说“不”,让《控烟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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