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江岸区烟草专卖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这是武汉市首例因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而被处罚的案件。
12月初,江岸区烟草专卖局接到某中学老师举报,称辖区某烟酒店向在校未成年学生销售电子烟。江岸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核实举报内容,对涉案电子烟零售店依法展开调查,证实了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人尤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并处以罚款200元。
“今后我一定守法经营,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及电子烟,履行好作为商户的社会责任。”事后,涉案人尤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
江岸区烟草专卖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密切协作,不断完善电子烟深度监管,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证未成年人不受烟侵害;同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不吸烟,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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