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定边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和体育局共同举行向校园周边市场经营主体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暨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及电子烟承诺书现场签约活动。二十户校园周边烟草经营者到会参加学习并签署了承诺书。
会议首先由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未检办主任乔燕妮向与会代表和各位商户就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宣讲,并就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相关法条进行了重点讲解。定边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副大队长王瑞就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罪的立案标准和打击范围进行了说明。定边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股股长赵振瑞就校园周边个别商户向未成年人出售散烟、电子烟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定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冯宇兴、县教体局安全股股长白文涛分别就9月底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希望校园周边烟草经营者能守法经营、良心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残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会上各单位形成共识,并表示将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涉烟(电子烟)事项的预防、监管与打击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售烟(含电子烟)经营者的检查,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最后,各单位与商户代表签署了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及电子烟的承诺书。
此次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相关规定。定边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行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全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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