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6%以上……10月18日,记者获悉,《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印发。《规划》透露出诸多好消息,明确到2025年,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等。记者注意到,江苏将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规划》提到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强化控烟监督执法。
(网络配图)
江苏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
《规划》明确,到2025年,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身心健康素质显著提高,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更高质量水平、更加系统连续、更加经济有效的卫生健康服务。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运行高效的整合型、智慧化、高质量的现代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成与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目标要求相适应的健康江苏。
《规划》列出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主要发展指标,涉及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产业等5个领域共24项指标。比如,在健康水平领域,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健康生活领域,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6%以上。健康服务方面,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6张等。
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等全面禁烟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规划》列出了诸多重点任务,包括织密扎牢公共卫生防护网、高标准推进健康江苏行动、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等。
在高标准推进健康江苏行动方面,江苏将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比如,加快推进控烟行动,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包括电子烟)危害的认识,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控烟。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全力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到2025年,全省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1%。还将全面开展健康城镇建设,突出地域优势特点,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建成一批健康城镇建设样板。到2025年,建设省健康镇400个、省健康村2000个、省健康社区2000个。
在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方面,《规划》提到围绕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区域医疗中心以及五大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促进薄弱专科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人人享有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重大疫情救治网络,建设区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比如,提到支持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建设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南京市第二医院(省传染病医院)建设国家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各设区市传染病医院全面达到三级标准,并选择1-2所三级综合医院建设感染性疾病楼或独立的传染病区。
创建2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规划》提到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到2025年,全省创建2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根据《规划》,江苏将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大力发展老年医院和护理院,推进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促进康复医疗发展,推动老年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和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服务发展。加强老年医学研究和临床适宜技术推广,积极争取建设国家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开展省级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和老年临床医学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安宁疗护床位,建立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达到95%。
每年新增普惠托育机构80家以上
人口老龄化及少子化加剧,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妇幼保健、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以及托育等“刚性需求”加快增长。《规划》提到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落实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普惠托育民生实事,每年新增普惠托育机构80家以上,大力推进“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深入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构建完善“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实现普惠托育服务提质扩面。“十四五”时期末,各县(市、区)建成一家以上示范性托育机构。增加托育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支持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多方参与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大力支持社区托育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实施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引导家庭托育点规范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健全多元化、多样化、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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