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聊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查处一起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案件,开出聊城首张控烟处罚单。该起案件是《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由卫生健康部门查处的全市首例公共场所吸烟案例。
据了解,聊城市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雷某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吸烟,并拍照取证。该行为违反了《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八条第(六)项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雷某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10元的行政处罚。
众所周知,烟草流行是世界迄今面临的最大公共卫生威胁之一,自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控烟框架公约》通过以来,全球控烟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也在积极推动中。近年来,聊城充分发挥党政机关、重要场所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单位,进一步营造良好无烟工作环境。尤其是2020年1月1日《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市卫生健康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将被处罚的规定。今年,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聊城市在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禁烟令”,落实控烟主体责任,出动执法队伍监督,引领公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开展联合执法,不断提升控烟执法力度和成效,积极创造良好公共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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