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湖州市长兴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这也是首起在浙江省查处的此类案件。
近日,长兴县烟草专卖局接到家长投诉称,辖区内某电子烟实体店向在校未成年学生销售电子烟。该局立即联合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电子烟实体店开展调查取证。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电子烟专卖店自今年6月起违规向当地在校初中生销售电子烟烟弹。根据有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6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启动实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提出在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方面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电子烟实体店经营监管,清理整治校园周围违法销售网点和自动售卖设备,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有关通告精神,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三是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约谈电子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压实主体责任,防止互联网领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明确告知其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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