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书》签订仪式,33家电子烟企业在深圳签订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合法规范经营。
仪式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深圳市宝安区烟草专卖局等领导一行,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姚继德、秘书长敖伟诺出席活动。33家电子烟企业现场签署了《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书》。
深圳在全市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统一执法行动
此前,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酒侵害,各地相关部门已经开展对校园周边便利店售卖烟(含电子烟)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7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在全市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统一执法行动,涉及全市十一个辖区局,行动当日对56条线索跟踪检查完毕,共立案25宗。
其中,在对岗厦小学周边便利店售卖烟(含电子烟)酒等违法行为查处现场发现,距离岗厦小学分别为17.3米、32米的一号便利店、天福便利店有售卖烟酒,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商户下架店内所有烟酒,并作立案调查处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远离电子烟、杜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于6月18日印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防范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同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
需要注意的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实施,其中规定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最高可罚50万。
33家电子烟企业签署承诺书,强化行业自律、保护未成年人
除了执法部门自上而下加强对电子烟销售行为监管,此次33家电子烟企业签署承诺书,也表示电子烟企业正不断强化行业自律以及对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视。
在此次会议上,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组织各电子烟企业贯彻学习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精神,并对此次开展为期三个月时间的“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内容进行介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深圳市宝安区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尤其关注烟(含电子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希望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工作,做好企业自查自纠,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上,33家电子烟企业现场签署了《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书》。签署企业包括:悦刻、柚子、魔笛、铂德、小野、喜雾、雪加、非我、唯它、铂岚、恒信、易佳特(凌动)、暴雪、可逸、西素、维刻、造雾主、VTV、万铂、魔盒、时雾、新宜康、克莱鹏、亿海、美深威、艾普、迷雾、极摩客、卡弗瑞森、欧気、古滋、特思亿、汉方本草。
电子烟企业代表表示,将全力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坚信只有市场更加规范,才有利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针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产品生产、安全评估等方面尚未出台国家标准。在国标出台前,电子烟企业需要行业自律,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的侵害,规范市场秩序,守护行业底线。
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呼吁,所有行业从业者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以保护消费者安全、保护未成年人为己任,时刻不忘坚守行业底线,共同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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