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漕河城区各大中小学校周边有商家销售烟草且未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吸烟购烟等标识,有的商家甚至还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单支香烟等情形。近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30周年,蕲春县检察院联合该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到县实验中学开展以“守护成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官和行政执法人员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手册,张贴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通告,向路过学生和家长发放宣传手册,耐心为在校学生讲解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自觉抵制吸烟。随后走访附近学校、居民听取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兜售香烟的意见建议,并向周边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举报途径。
下一步,蕲春县检察院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烟草零售经营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法治宣传,号召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抵制吸烟行为,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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