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施行近半年,网吧、餐馆仍是吸烟“重灾区”
2021年5月31日是第34个“世界无烟日”,今年无烟日的主题是“承诺戒烟,共享无烟环境”。《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已历近半年时间,《条例》落实的情况如何?公共场合吸烟的情况有没有得到相应控制?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5月28日,小什字地铁站内,禁止吸烟标识明显
网吧成吸烟重灾区
5月28日,记者在石油路龙湖时代天街商场内看到,随着禁烟意识的提高,室内公共场所内吸烟的现象难觅。部分市民逛街时,即使嘴上抽着烟,也会在门口将烟熄灭丢进旁边的垃圾桶后才进商场。市民李先生有8年的烟龄。他告诉记者今年实行的《条例》出台后,自己平时也养成了自觉,不在商场这些公共场所吸烟。有时在商场内烟瘾犯了,就会到洗手间去抽烟。记者来到沙坪坝、杨家坪的几家大型商场,商场内都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记者在部分商场卫生间门口的垃圾桶内依旧能看到散落的烟头。
随后,记者来到九龙坡区人民医院,经过测量体验、出示健康码进入到医院门诊部,发现门诊大楼和住院部大楼的自助挂号机、楼梯口、电梯间都贴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和海报。门诊大厅里人头攒动,记者观察了15分钟,没有发现吸烟者。医院保安张林告诉记者:“医院里实行禁烟有好多年了,《条例》今年实行后,医院采取了多项禁烟措施,医生、护士看到有人吸烟,都会加以制止。”记者在沙坪坝区人民医院、市急救中心等几家医院看到自助挂号机、楼梯口、电梯间都贴有“禁止吸烟”标志,患者及家属都能遵守禁烟规定,记者观察了十几分钟均未发现吸烟者。
5月28日,渝北区一餐馆内,顾客在用餐时吸烟
地铁是人流量最大的公共场所。记者在一号线大坪站电梯口观察了十几分钟,进出地铁的人来来往往,没有发现吸烟者乘坐电梯。一位市民也是将烟吸完后,才乘坐电梯进站。记者过安检、测体温进站后,对地铁站的卫生间进行了暗访,这里一般是烟民吸烟的聚集处。然而记者观察了十多分钟,也未发现吸烟人员。
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网吧和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仍是吸烟“重灾区”。尤其是一些网吧内,烟雾缭绕。5月28日下午,记者在石坪桥正街某网吧看到,墙上张贴着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但不少正在上网的市民一边盯着电脑屏幕,一边吞云吐雾。记者走访了杨家坪、大坪的几家网吧,均有市民吸烟,有的网吧里没有准备烟灰缸,烟灰洒在桌子、键盘、座椅上,烟头也扔得到处都是。
之后,记者又走访了餐馆和写字楼,没有发现公开吸烟的人,但垃圾桶里还是可以看到残余的烟头。而一些中小型的餐馆、写字楼,没有明令禁烟的标志,吸烟现象很普遍。
取证难是禁烟执法的绊脚石
按照《条例》,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商请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11个部门,共同建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强大合力。据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重庆在控烟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比如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开设戒烟门诊,为烟民提供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
《条例》施行近半年时间,虽然通过各项有效措施,禁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现在很多烟民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而是选择了在隐蔽的楼梯间、电梯过道和卫生间吸烟。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吸烟违法行为很短暂,这也就导致了取证难。一些男士在洗手间关起门来偷偷吸烟,投诉的市民可能没有撞见吸烟的行为,但是地上的烟头、空气中遗留的明显的烟味儿,就会让一些人选择电话举报。然而,监督员去到现场已经查不到“现行”,特别是在卫生间内,由于没有摄像头,根本无法调取监控。
按照《条例》规定,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公安机关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等等。
以公安机关为例,他们主要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由于时间警力有限不可能天天在这些地方蹲守,加之部分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经营需要,怕得罪客人,即便看到有吸烟的,也不会打电话举报或者通知民警,这就导致了民警很难掌握违反条例吸烟的线索。
禁烟需要发挥社会共治
记者了解到,《条例》施行以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11个部门,定期研究、会商控制吸烟工作的规划、政策、方案,协调解决控制吸烟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评估控制吸烟工作开展情况等。
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制定《贯彻落实〈控烟条例〉工作方案》,对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并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控烟条例〉的通知》,对贯彻实施《条例》进行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氛围,并通过采取函告、电话联系等方式,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信息,协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做好控烟投诉转接工作,推动建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后,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积极行动,对负责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公共场所,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监督管理。以渝中区为例,3月11日,某医疗机构内医生罗某在其接诊办公室内吸烟,其桌上的烟灰缸内还堆积着数根烟头,执法人员对罗某当场做出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开出首张控烟罚单。同时,合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及机关事业单位近150余家,查处了赵某在某口腔诊所内吸烟、李某在某诊所内吸烟以及潘某在某机关办公场所内吸烟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当事人人民币50元的罚款;同时对各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开出了合川区首批控烟罚单。
据悉,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企业建设,启动无烟家庭建设,到2021年底,无烟党政机关覆盖率达60%,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部法律法规出台以后到真正落实和产生最终的整体效果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另一方面控烟工作要做出效果,不仅仅要靠执法部门去执法,还要发挥社会共治才能达到禁烟效果。
律师说法
《条例》规定,对不严格按照《条例》执行的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条例》规定予以罚款等;对于不遵守控烟规定的人员,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应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给与其罚款。若有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严厉处罚。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光毅表示,公共场所经营者有维护公共利益的义务,建议该市制定针对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严格措施,一旦发现有人在其场所内吸烟,经营者就要受到处罚,从而督促其对“无吸烟环境”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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