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和委员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一篇报道引起社会关注,这项建议的核心思想就是“控烟立法国家化” 。
那么,控烟立法国家化有无必要呢?
当前,随着控烟地方化立法加快,健康意识得到普遍提升。控烟组织凭借舆论、健康、道德、经济“四大制高点”,所形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就已经让大家措手不及了。
消费空间的压缩,使烟民成了“过街老鼠”。“吸烟有害健康”的高压宣传和控烟大棒的强势打压下,从公共场所到私人空间,仇视、敌视烟民屡见不鲜,烟民的生存空间极大压缩。
卷烟消费是长期形成的传统消费习惯,烟酒茶成为民俗活动、民间往来必不可少的大众消费品,约定俗成的消费习俗并不能靠法律的出台、管控的严格而移风易俗。
在当前地方立法控烟不断推进的情况下,控烟国家化的做法显然有些急功近利,操之过急。按照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论, 真正实行控烟与国际接轨,就必须要结合国情,建立起保障烟民的消费权和非烟民的健康权才是科学而实用的措施。换而言之,控烟要合法、合理、合情,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一棒子打死、一刀切的方式往往适得其反,收效甚微。
在此可参考一些国外的做法。据了解,在全球最繁忙的50个机场中,日本东京羽田国际机场、阿联酋迪拜国际机场、法国巴黎戴高乐国际机场等27个机场设立了室内吸烟室,美国洛杉矶国际机场、伦敦希思罗国际机场等23个机场设立了室外吸烟区。
对比之下,为什么有些国外的控烟效果好于国内,就在于突出了人性化。由此可见, 控烟立法国家化不如卷烟消费人性化。控烟效果好不好,控烟措施实不实,不在于立法层次的高低,而是在于科学解决烟民与非烟民的消费与健康矛盾,才能把这一社会现象转化为健康问题。
因此,在控烟思路就必须进行科学调整,实现从“堵”到“疏”的思路转变,从“禁”到“限”的措施转化,从“散”到“定”的定点消费。顺其自然,因地制宜,加大对文明吸烟环境的建设,通过人性化方式保障烟民与非烟民的消费权与健康权才是解决当前控烟难题的关键所在。
在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过程中,要实现让烟民和非烟民的和谐共处,必须要坚持源头抓起,从细节做起,才能多管齐下,促进全社会文明吸烟、有效控烟氛围。凸显人性化,就必须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一是要坚持公益化。吸烟室、吸烟亭要向公共厕所一样,成为公益性公共场所,不能通过收费制、计时制、实名制等歪点子谋取非法利益。
二是要坚持法治化。通过划分非烟区和吸烟区,鼓励、支持烟民在吸烟场所内吸烟,还烟民一个清新自然的消费空间,还非烟民一个高效实用的健康保障。对于各类不讲公德的非文明吸烟行为的惩戒自然必不可少。
三是要坚持简约化。吸烟区不能成为广告区,既要禁止烟草制品广告,也要禁止戒烟产品广告,更要避免成为各类网红打卡的热点区。
四是要坚持安全化。吸烟区的设备设施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防止小烟头带来大火灾。
五是要坚持普惠化。文明吸烟环境布点中,既要着眼于公园、景区等人流量大的室外场所,也要着眼于影院、酒店、写字楼等室内场所,才能让烟民有地吸烟,让非烟民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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