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代表将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尽快出台国家〈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其核心建议只有一条,就是:国家层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尽快出台。建议在全国立法层面和在全社会强制推行推进——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要求,明确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烟,保护公众不受烟草烟雾危害。
猛一听,振奋人心,挺有理的啊,可是,这真的能行吗?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你赞成,我也赞成,他和他们周围人群,也会赞成吗?据笔者观察和分析,其实也未必尽然也。
自从人类有了文明进步之后,许多事件已经充分说明,非理性、极端、冒进和无所谓的、听起来高大上做起来稀泥一摊的事项实在是比比皆是了。陈静瑜代表的建议非常好,但也总感觉太过理想。
陈静瑜先生在建议中列举了室内公共场所必须全面禁烟的理由,有五条,我们可以逐条对照着“解剖个麻雀”,看看到底是否“杠杠滴”正确,还是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呢。
陈静瑜先生的建议之一,就是烟草烟雾伤及无辜。大部分非吸烟者,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受到侵犯,只有立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才能够保障所有人都受到同等的保护。我在想,难道这现在、现行、现用的关于烟草消费的政策、导向和舆论,还是在全面鼓励和大力提倡烟草消费的吗?当然不是的。北上广等一线大城市不用说,就是三四五线的小县城、乡镇小饭馆,我们放眼看去,难道大家在公众场合都是在呼呼呼呼的吸烟吗?
自觉文明吸烟,主动文明吸烟,在公众场合不吸烟少吸烟,在有妇女老人病患和儿童的公众场合不吸烟,已经成为绝大多数烟民的自觉主动选择。这一点,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自由总是相对的,权利也是相对的,如果因为“烟草烟雾伤及无辜”,就一棍子把3亿多烟民自由选择权利剥夺了,这就正确无误了吗?当然不是的。方向已经有了,大家一起努力,遵规守纪、文明吸烟,建设文明吸烟环境,这是国际通行做法,我们在这一点上和国际接接轨,还真的可以有的呢。
陈静瑜先生的建议之二,允许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住宿场所、机场航站楼等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域,违反了《公约》及其实施准则。烟草烟雾中的颗粒物,85%是肉眼看不见的(直径不到头发丝的百分之一), 室内只要有人吸烟, 就不存在无烟区。烟草烟雾中至少含有69种致癌物。科学研究揭示:暴露于烟草烟雾没有安全水平,唯一能够有效避免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的方法就是室内环境完全禁止吸烟。和餐饮制作过程产生的油烟相比、和高危有毒有害的化学工业相比、和重金属含铅等重度环境污染事件相比,烟草有毒有害在已经做了处理和控制的情况下,符合了相关国定标准,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冒烟,就要禁绝。漏气,就要禁止。标注了有毒有害,就要坚决反对。这个,你赞成,我也赞成,可是他们和公众都会一起赞成吗?我看也未必尽然。安全文明的吸烟环境建设,我们一起在努力,一直在努力,随时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修正、改正和校正自身的行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作,这也是明明白白的事实啊。如果陈静瑜代表的话要是实现了,全国的小餐饮、小饭馆、土灶柴火鸡、叫花鸡都要关张了。全国人民天天集聚在大酒店大宾馆大饭店里聚餐,符合环保规定了,倒是有了,可是这现实吗?按照二八定律的话,估计,至少超过80%的人都会反对吧。自由、持续和高收入的资金从哪里来呢。这,才的确是个值得研究的大问题。陈静瑜先生有空的话可以朝这个方向多发发力,肯定是有人赞成的。我也赞成了。
陈静瑜先生的建议之三,公众普遍支持室内全面禁烟。2017年2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10城市公众对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态度调查报告》显示,91.9%的被调查者支持室内公共场所100%禁止吸烟(支持者涵盖了95.7%的非吸烟者、80.3%的吸烟者)。当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发布的《ITC项目中国调查第一轮至五轮调查报告》显示:不论是吸烟者还是非吸烟者都支持更强的烟草控制政策。姑且不论这个四年前的所谓的“调查”的权威和科学性,单就这调查人数、调查对象和调查区域、调查方式就值得我们认真琢磨下了。这个调查,笔者以为还是应该利用好目前“大数据”、“云计算”和线上线下的公开的调查机构,难道我们不能委托各层级的文明创建机构公开问询吗?我看这个可行的。第三方,既然我们都相信第三方数据,就可以理直气壮支持和引导第三方数据调查公司和单位积极参与进来。怎么不可以呢。
3亿多的烟民,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和人群。一旦烟草消费了,这样的吸食习惯在调查时候就说“我支持”,我看,这就是一种“中国式采访的镜头感”和 “出镜曝光度”。现在的网络和直播这么发达,你再测测试试,我们就直播来个测试,让大家监督,我看可以的。你赞成,我也赞成,他们会赞成吗?我看未必尽然。选择相信,就要给出选择相信的理由。你充分了,我才会相信。
陈静瑜先生的建议之四,仅有地方城市控烟立法无法实现“健康中国2030”目标。《公约》在我国生效已达15年,但目前仍没有国家层面的控烟专门法律法规。截止到2021年2月,全国仅有20多个城市实施了地方性控烟相关法规,其中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兰州、长春、西安、武汉、秦皇岛、张家口等城市的法规符合《公约》要求。中国目前有334个有立法权的城市,如果这300余个城市一个个去立法,效率低,进度慢,耗费巨大,难以实现2022年和203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的预期目标,更难实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目标。吸烟是一件渐进式的事情,禁止和控制也应该是一件渐进式的事情。匹配、适度和提示、警醒相辅相成,互为关切,才会是一个有利于幸福感提升、自由选择和知情权互为正相关的良性、有序的、稳妥的办法和举措。除此,就是新时期新时代的“大跃进”,这个,值得搞吗?当然不值得。
人的喜好、选择和充分享受时代进步带来的幸福感、愉悦感,就是我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有立法权的城市已经在立法禁止公众场合禁烟,这也不对吗?难道要整齐划一、全国全民不管不顾现实情况,搞一个“一刀切”就真的合适吗?我看未必尽然。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风土人情,总是有其自然生成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到了这个阶段,立法就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如果蛮干、快上、一刀切,结果只会是“未知数”“糊涂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你赞成,我赞成,我们大家就都会跟着赞成吗?这,就在乎两可之间了。
国家的初衷和出发点,我们都看的明明白白的。就是不吸烟的人群有充分的自由和选择,让吸烟的人也得到应有的自由和选择。一个朝东,一个朝西,我们在中间的交界地带,也还可以握个手言欢把盏的,这也是一种现实啊。把人民健康福祉仅仅提在嘴巴上,发乎于舌尖,不见得人民——起码是这3亿多的烟民,他们会适应吗?这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大问题。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中央、国家和立法层面,都在积极充分考虑人群之间的平衡、和睦和谐相处,这一点上,我们都赞成,大家都在现实中感受到了。
全国人大代表陈静瑜先生的建议,从医生的角度、从人代表代表的身份、从关注公众健康的视角去分析和考虑,有其正当合理和选择建言献策议政论政参政的合理性。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不过,凡事总会有其合理的“度”“ 量”“ 衡”,超过了天平上的称重分量,天平就会倾斜或者称不起。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要考虑烟民需要和不吸烟人群的感受、要统筹论证立法的紧迫性和现实性。
在目前这个阶段,不管你是不是烟民,不管你是不是烟草人,就需要正视这个话题——只要不打扰别人,吸烟是一件不违法的事情,仅此而已。
以上仅是一家之言。大家姑且听之论之,相互交流,给社会公众和非烟民一个良好空间,也给烟民和吸烟人群一个可以抽烟、吸烟的文明吸烟环境和舆论环境。这是当下我们最需要做好的事情了。大家一起来努力,让梦想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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