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消费者打假维权意识普遍增强,涉烟投诉举报逐年增多。但笔者发现,如今,大多数零售户守法诚信经营,经营场所很少出现假烟(除非卷烟被调包)。顾客的疑假投诉,经执法人员鉴定,多为真品卷烟。对于无效投诉,绝大多数店主会一笑了之,不予计较。但有的店主得理不饶人,导致投诉人下次不敢进店或者不愿意进店。为此,笔者觉得,有必要就此话题,谈几点个人认识和看法,供零售户朋友参考。
一个真实案例
2022年6月12日,某县烟草专卖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刘先生在本地高铁站广场对面某烟酒店购买一包细支烟,感觉味道不对劲,怀疑假烟,请求查处。
接到投诉后,两名专卖稽查员及时赶到该店。经现场鉴定,所投诉的细支烟系真烟。后经宣传解释,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满意,打算离开店铺。但店主不答应,非让投诉人当面道歉,若不道歉,不让走。
投诉人也是硬脾气,声称投诉是消费者的权利,不存在道歉问题。于是,店主和投诉人争吵起来。幸亏两名稽查员在场,及时制止了他们的言行,避免了肢体冲突。
后来,刘先生再也不进该店购物,店主也后悔了,不该得罪顾客。
两个正确认识
众所周知,消费者有投诉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的,也是市场级干部们打假维权的现实需要。作为店主,在对待消费者投诉上,要有“两个正确认识”。
认识一:投诉不是故意“找茬”。消费者投诉结果有效还是无效,这是执法部门的事情,与消费者和被投诉对象无关。现实中,有的店主认为,顾客投诉就是报警,招惹麻烦,影响生意,“抹黑”店铺。显然,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开店做生意,就意味着要与消费者打交道,消费者投诉合情合理,不存在故意找茬惹事问题,自己是否违法,看执法部门调查结果。如果违法,积极改正,如果没有违法,也应了一句俗语:“真金不怕火炼,身正不怕影子斜”。因此,店主们要正确看待顾客投诉,心平气和接受执法人员调查,不能抱怨、责备顾客。
认识二:顾客永远是“上帝”。从表面上看,消费者投诉不是好事,但换位思考,“坏事”里面有好事。日常经营中,有的店主能正确对待顾客投诉,和投诉人保持平等关系,能协商的尽量协商,无法协商的,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但也有个别店主自视甚高,视顾客为“麻烦制造者”。一旦顾客投诉,心里就来气,就窝火,甚至横眉冷对,争个脸红脖子粗。特别是顾客投诉无效,更是得理不饶人,要求顾客道歉,甚至赔偿名誉损失费等等。其实,这些做法都是不成熟的表现,应当及时纠正。
坚持“三个不要”
1、不要强迫顾客道歉。顾客投诉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也没有必须道歉的说法。因此,遇到顾客投诉无效,店主不能强迫顾客道歉。更不能以顾客不道歉为由,刁难顾客。
2、不要挖苦嘲讽顾客。顾客怀疑所购买的卷烟有假,这是正常的消费心理,并非故意给店主找茬。店主不能以顾客投诉无效为由,挖苦嘲讽投诉人,而要配合执法人员,给投诉人讲解卷烟真伪识别方法技巧,让顾客打消疑虑,放心满意。
3、不要与顾客伤和气。开店做生意,诚信为本,和气生财。顾客能进你的店消费,说明对你店商品质量和服务防放心。即使出现了一点小矛盾、小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店主对顾客的正常诉求,置之不理,态度不好,言辞激烈,甚至发生肢体接触,就算店主有理,但伤了和气,肯定影响到人气财气。在日常经营中,聪明的店主轻易不和顾客争吵,目的就是避免伤和气。
总而言之,顾客投诉是常态,投诉处理也是执法部门的日常工作。店主和顾客之间要保持平等关系,正确解决矛盾纠纷,切莫把“铁杆”顾客变成不相往来的“冤家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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