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春节销售旺季,卷烟市场逐渐恢复经营常态。时下,烟草市场秩序稳定,零售利润好,零售客户订货积极性高,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强,但也有个别零售户因违法违规经营,被烟草专卖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真是得不偿失,后悔莫及。为此,笔者归纳出卷烟零售“五不给”,旨意告诫卷烟零售户:无论淡旺季,守法是“基石”,诚信是“靠山”。
不给未成年人售烟
当前,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国家要求包括烟草行业在内的相关部门,强化法律宣传,注重联合监管,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日常经营中,零售户一定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一方面,要按照当地市场监管、烟草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将“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的警示标识,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日常经营中,坚决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并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监督检查。
如果在经营中无法通过相貌、高低识别未成年人,应该查验其身份证件,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实处,树立烟草零售终端良好形象。`
不给烟贩提供货源
卷烟是国家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许可制度。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行业内部监管规定及要求,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只能将卷烟出售给普通消费者,不能空倒空卖,禁止将卷烟出售给不法烟贩和经营大户。
有人会问,烟贩进店买烟付款,和普通消费者一样。他们不说自己是烟贩,作为店主也不好过问。其实,烟贩很好识别。他们进店购买卷烟,品种规格多、数量多,交易资金少则几千多则上万,非一般消费者所能办到的。
近年来,烟草行业高度重视真烟非法流动问题,强化内部监管,依法打击不法烟贩,遏制真烟非法流动,维护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因而,卷烟零售户要转正经营理念,守法规范经营,切不可将自己的货源出售给不法烟贩。
不给无证户供货
何为无证户?指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违规经营烟草制品的店铺。
目前,通过严格监管,依法取缔,市场上几乎看不到无证户。但无证经营行为并未绝迹。暗中乱渠道进货,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也侵犯了有证户的合法利益。因此,烟草专卖部门对无证户坚持“露头就打”,依法取缔。
作为有证户,在日常经营中要积极配合烟草专卖部门,及时反馈身边无证户信息,便于专卖执法人员收集证据,依法取缔。同时,要遵守烟草专卖法规,自觉做到不向无证户提供货源。
事实上,你是否存在向无证户提供货源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通过查验无证户经营场所的烟码,就能掌握线索,一查到底。
不给同行调剂卷烟
现实中,因经营业态、订货档位、经营能力不同,有的零售户紧俏货源不够卖,时常断货;有的库存积压,容易出现同行之间“私自调剂货源、串户销售”等问题,结果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众所周知,卷烟进货渠道是唯一的,零售户只能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私自调剂卷烟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因此,告诫广大卷烟零售户:日常经营中,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店与店之间不能私自调节卷烟货源,确保“一店一码”,规范经营。
不给他人代卖卷烟
节后检查,执法人员在零售户经营场所,有时会发现一些区外中高档卷烟。询问店主的进货渠道,答复多是:给亲戚朋友熟人代卖卷烟。能卖则卖,卖不掉退还主人。显然,这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属于乱渠道进货行为。
何况“礼品烟”多数来路不明,容易出现假冒伪劣卷烟。一旦销售被消费者投诉举报,直接影响到店铺信誉,可谓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因此,零售户切记:关系再好,人情再近,也不要为他人代卖卷烟。
总之,
卷烟零售有规矩,五个不给须牢记;
销售对象要看准,切莫疏忽和大意;
中小学生坚决拒,一旦查处有依据;
非法收购要警惕,真烟外流严打击;
无证经营莫供货,断其货源自取缔;
不给他人代卖烟,规范经营双满意。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