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该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72条增加到132条,增加了将近1万字。在原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大保护基础上,增加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章。对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细化的条文、明确的罚则也让这部法律更有可操作性。
新“未保法”各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可以说是亮点多多,其中也包含了不少涉烟条款。下面由小编为你带来新“未保法”里涉烟条款的解读吧!
一、电子烟的监管
新“未保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尽管这个表述很简短,但这是修订后的“未保法”第一次提到烟时就明确将电子烟包含在内,对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伤害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这是电子烟问题第一次被写入全国性的法律文本。同时,基于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的条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也包含了对电子烟的管制,这也是第一次以全国性法律的形式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未保法”不仅从烟草种类做出定义,接下来,还从烟草营销行为,再到禁止吸烟场所,“未保法”都对未成年人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
二、烟草的销售及禁烟场所
“未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未保法”这样规定,不仅有助于限制学校周边设置售烟网点,也意味着要在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全面禁烟。可以说,“未保法”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相当大的了,“未保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家立法,体现的是国家意志。那么,违反“未保法”,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三、法律责任
“未保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可见,修订后的“未保法”“法律责任”部分在两条具体规定了执法主体以及法律责任:售烟给未成年人不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可以对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这是前所未有的、从本质上解决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重大措施,将彻底改变处罚向青少年售烟问题无法可依的情况。从此之后,“未保法”有了力量,“长了牙齿”。
注意
敲个黑板总结一下,新“未保法”实施后,广大卷烟零售商户需要注意的几点:
· 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卷烟(含电子烟)零售点;
·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电子烟),不确定年龄时,可以要求购买者提供身份证明;
· 应在店内明显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标志。
结语
所以,各位卷烟零售商户请千万注意了,任何人都不能售烟给未成年人,如果向未成年售烟的行为被查获,将承担法律责任!南昌市烟草专卖局将联合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整顿电子烟市场,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所以,请各位零售商户在经营卷烟时,大声对未成年人说“不”!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