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零售户李先生重新装修了店铺,装修完成后,李先生发现店里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正副本都遗失了。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该怎么办呢?
由于保管不慎,零售客户将许可证遗失、损毁的情况时有发生。发生这种情况后,有些零售客户焦虑万分,一来担心烟草公司会立即停止供烟,二来担心许可证不能补办。
其实,零售客户朋友不必过于焦虑,一旦发现许可证遗失或损毁后,要马上与市管员或客户经理联系,及时提出补办申请并按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一般不会影响经营。
1、何种情况可以申请补办烟草证?
(一)许可证丢失或被损毁。“丢失”好理解,就是因一些原因,找不见烟草证。“损毁”指许可证因某种原因导致残缺不全或无法辨认上面登记的信息。
(二)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如果许可证过期,就不存在补办。
2、补办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烟草证丢失或损毁,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提交补办申请。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补办申请需提交申请表和持证人的身份证明。过去,补办需要提交登报声明,现在不用了。
3、补办烟草证有哪些处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事项属于补办申请类型的,烟草专卖局应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作出不受理、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如果申请事项不属于补办申请类型的,烟草专卖局应告知申请人正确的申请类型,要求其按照正确的申请类型提出申请材料。
(二)审查及决定。对补办申请的审查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主要审查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受理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由本机关指派两名以上专卖管理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温馨提示:当许可证持证人遗失或损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可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领申请。补办期间,被许可人仍可依法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
不过许可证虽然可以补办,但需要花费一段时间。因此,建议零售客户朋友平时妥善保管好零售许可证,将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将副本存放在比较保险、固定的地方,以免遗失或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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