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一年一度的无烟日又过去了,对烟草的口诛笔伐也算暂告一段落。与往年不同的是,对以往无烟日期间媒体针对烟草危害及倡导控烟的报道烟草人大多是一笑了之,而今年,许是世道维艰的缘故,当再次面对这样的报道,烟草人不由多了几分愤慨与不满,这也让今年的无烟日显得更象一场大辩论。
理不辩不明,在你来我往的观点碰撞中,全社会都应该理性、客观的认识烟草成为一种共识。
不要把烟民推到控烟的对立面
在媒体一年一度地大谈烟草危害,大谈烟草行业的罪与罚之时,请问“烟民”去哪里了?
据报道,《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且把最初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公共场所控烟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交通工具、机场、码头、候车室全面禁烟,烟盒包装使用警示图片,在公共场所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内容,修改为:“下列公共场所可设置吸烟区域,吸烟区域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未划分吸烟区域和非吸烟区域的,全面禁止吸烟。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歌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可以设吸烟区;宾馆、酒店等住宿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机场航站楼室内区域;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场所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有媒体认为,在部分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是“开倒车”。
其实这样的修改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任何一部法律的频布都要充分尊重国家当前的实际情况,控烟不等于禁烟,控烟是理性的,是逐步递进的,要考虑烟民与非烟民双方的权利;而禁烟则是绝对的,是完全不可以吸烟的。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现实之中,完全禁烟与“掩耳盗铃”一样,你看不到中国有三亿多烟民的现实吗?不考虑这些烟民是需要一定的场所吸烟的吗?难道三亿多烟民是可以一纸条文“一刀切”就能一下子戒烟了吗?
莫忘一句老话“欲速则不达”。
任何法律法规在制定的时候都会考虑可行性与可实施性。如果不真真正正的也站在三亿多烟民的立场上考虑下他们的感受,再严格的法规也落实不到实处,而落实不到实处的法规与一纸空文有多大区别?
还有那些一味要求电影电视屏幕不得出现一丝烟草镜头的人们,有没有站在历史的角度考虑过当时的现实?
现实!现实!“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一句被说滥了的真理,为什么要强调调查,就是怕脱离现实情况的自说自话。
3.6亿烟民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庞大群体,他们不是坏人不做坏事,花自己的钱买合法的烟,吸烟不影响他人只陶醉自己,他们也有维护自己吸烟的权利。
禁烟是绝对的,而控烟是循序渐进的,控是讲究手段与措施的。吸烟毕竟是合法的行为,只要不妨碍他人,吸烟者没有理由被轻视和看不起。
这就是事实。
大禹治水靠的是疏,而不是堵。张弛有道,进退有序才能把好事做好。超现实的法律落不到实处就会失去法律的作用,法律过于宽松则达不到控的目的。任何急进、偏激都解决不了人们的习惯问题。
要温情不要悲情
其实控烟是一件好事,但在以往的报道中,控烟人被赋予了过多的悲情色彩。前两年,媒体大量报道一位民间控烟人士叫张悦的,大街上看到有人吸烟就去抢去夺,把别人的烟扔了然后赔给人家钱。这样的结果就是为了控烟倾家荡产,生活都难以为继。而人们对他报以的也只有同情,却很难理解并认同他的做法。
但今年的控烟让人感到了温馨。今年无烟日,长春市在重庆路亚泰富苑购物中心举行了一场好玩有趣的“为环境戒烟,不止一天”主题活动,这次活动通过以鲜花换香烟、倡议签名等新颖形式来提高人们对于香烟危害的认识。活动现场众多志愿者为路人讲解吸烟危害,通过鲜花置换香烟这种方式引导社会大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人们接受这种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做法,不能接受那种动辄抢人烟支的粗暴与无礼。好事要做好,每个人都有选择如何生活的权利,你不吸烟是一种选择,我不妨碍他人的吸烟也是一种选择。你为了不让别人吸烟搞得自己妻离子散家徒四 并唤不来几分同事,而鲜花换香烟却让人看到了你内心深处的善意与温暖。
这个世界是需要互相理解的,你尊重我,我尊重你。
你尊重我吸烟的权利与选择,我便更加尊重你的善意。
这样的控烟才是真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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