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为了与世界卫生组织接轨,同时也是为了切实维护居民身心健康和生活健康,根据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签订的有关协议要求,到2011年中国政府要实现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为了兑现这个庄严的承诺,彰显大国负责的态度,中国政府作出了一些积极的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公共场所控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先后制订出一些控烟条例、通知和规定,应该说在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时至今日,令人遗憾的是中国还没有完全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控烟的要求,没有很好地兑现对世界卫生组织的承诺。关于这一点也引起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官员的重视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为什么在中国实行公共场所禁控烟这么难?我想原因是多方面,复杂的国情、公民素质参差不齐、民族风俗各异等等都是阻碍这项工作的因素。众所周知,烟草在中国种植、生产、吸食历史悠久,长期以来,吸食烟草成为中国许多人的一种业余爱好和精神寄托,成为他们打发空虚与无聊的最好方式,也成为人际交往中情感沟通的常见纽带。加之中国民族众多,人口众多,各民族风俗习惯各异,公民素质参差不齐等等,这些都加大了做好中国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的难度。但是困难归困难,阻力归阻力,公共场所烟总是要禁控的,这由不得咱们“人人任性”,这是不仅是覆约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大势所趋的必然要求,相信大家都“你懂的”。为了更好地抓好禁控烟工作,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待能开创新局面。我想,就当前情况来看,为了更好地做好公共场所禁控工作,必须努力实现以下四个转变。
由“被动性”向“主动性”转变
首先要想真正地抓好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就必须实现由“被动性”向“主动性”的转变,我想这才是真正地抓好禁控烟工作的基础与前提。只有全民对抓好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正确的认识,才会积极地参与其中,化被动为主动。俗话说得好“人心齐泰山移。”否则一切都会流于形式,成为空谈。当然要想实现这种转变,就要求政府必须舍得花时间和精力去大力宣传,而不是仅仅发个通知,出个条例,贴个图片那么简单。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禁控烟组织,组织专门人员在公共场所进行宣讲;电视、报刊、网络媒体也要加强做好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的宣传。特别是可以通过制造有关吸烟危害身心健康方面的专题片,播放宣传。以真实的实例,以丰富多彩的动态画面全面展播,要比那静态的几张宣传图片效果强得多。让公民尤其是烟民在思想上由“被动性”向“主动性”转变,形成全民共识,这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变化,更是质的飞跃。以禁控烟条例为依托,以大力宣传为主抓手,以思想转变为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被动性”向“主动性”的转变的。
由“行为性”向“习惯性”转变
要想抓好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还必须实现由“行为性”向“习惯性”转变。据笔者了解得知,当前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还是停留在行为上面。比方说一些烟民,只有在公共场所看到一些宣传图片、标语时,才会想到公共场所禁烟问题;还有的烟民即使看到了这些图片和标语,也难以做到。他们不是去寻找吸烟室,而是偷偷地跑到人群相对少的地方迫不及待地抽将起来。还有的烟民在城市公共场所或者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基本上能禁控烟,但是一旦在乡村或者人口相对稀少的公共场所就忘记一干二净,也就是说许多烟民在公共场所禁控烟并没有形成一种习惯,没有养成一种自觉意识。因此,只有让烟民形成公共场所自觉禁控烟的习惯才是最重要的。那么怎样实现这种转变,我想除了宣传,就是要有引导和监管。也就是在公共场所要有专门的禁控烟监督员,对吸烟者进行引导和监管,督促并提醒,对于教育不改的,严重违法有关条例该处罚的决不袖手旁观,绝不姑息迁就,只有长此以往坚持适当引导,严格监管,才会实现由“行为性”向“习惯性”转变。
由“选择性”向“常态性”转变
要想做好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公民尤其是还必须实现由“选择性”向“常态性”的转变。所谓“选择性”,情况也是比较多的:第一是地域选择性。如部分烟民在对“公共场所”有一定的选择性,比方说在城市人口密集的地方,他们基本上能够自觉控烟,但是在农村或者人口较少的公共场所他们往往就顾不了那么多了。第二是时间段的选择性。如有的烟民在春秋季节里,气候温暖适宜,心情舒畅,一般抽烟少,能自觉在公共场所禁控烟;但在冬夏季节里,尤其气温炎热或者冷酷,心情容易变得浮躁起来,这时候他们往往会难以控制自己的心情和情绪,易躁动烦闷,在公共场所难以把持吸烟情结,就很容不自主地吸烟。第三情绪上选择性。一般说来,当一个人工作顺心,情绪舒畅时,他们会乐观地看待事情,也乐意接受外界的环境;当一个人工作压力大,情绪烦躁时也会把烟作为一种精神寄托,难以自拔。第四外界条件影响下的选择性。比方说如果一个吸烟者受到外人的反感、劝阻,他们也会主动放弃的;但是如果没有外界条件的干扰,他们往往就会若无其事、肆无忌惮地抽将起来。因此一定要切实引导认识到公共场所禁控烟的必要性,实现由“选择性”向“常态性”转变,不收一切外来因素干扰,确保公共场所禁控烟常态化,有序化。
由“个体性”到“群体性”转变
最后要想抓好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还必须实现由“个体性”到“群体性”的转变。所谓“个体性”是指单个的,孤立的;所谓“群体性”是指组织性的、集体性的。应该说当前对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还有形成群体性认识,有的还是介意个人层面上。为什么这样说?比如一个家庭中有几个抽烟的,他们之间就会产生相互影响力,如果其中有一个人对公共场所禁控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正确到位,就会主动向其它吸烟者做出宣传、要求,相互促进提醒,形成合力。但是如果没有人做到这一点,那么这些吸烟者往往就会集聚一块,你给我发烟,我为你发烟,这样就很难产生禁控烟的群体效应。所以我想,政府要大力改变这种状况,倡导以家庭为单位,增强共识。一般来说,作为家庭成员之间有密切的血缘和亲情关系,他们之间的话更容易相互接受,相互督促。逐步形成由子女劝告父母,有父母提醒子女,由妻子督促丈夫,由丈夫监督妻子局面,共同提高对公共场所禁控烟的认识,自觉地参与其中,发挥群体合力作用和。同时还必须要求所有涉及烟草行业的人员尤其是零售户等要积极参与,积极形成群体性合作效益。
总之,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民族与人口众多。复杂国情的现实,公民多元化思想、烟草悠久情结等等都成为影响我国公共场所禁控烟的不利因素,这些都不能成为阻拦抓好公共场所禁控的绊脚石。因为公共场所禁控工作是大势所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作为每一位公民不仅要对此有正确的认识,还必须积极地主动地参与其中来,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切实抓好控烟工作,确保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为健康奠基,为覆约担责,为社会担当!热期盼这一设想早日变为现实!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