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投诉举报在禁烟场所吸烟行为
控烟行动提出,个人和家庭要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不吸烟者不去尝试吸烟。吸烟者尽早戒烟,戒烟什么时候都不晚,提倡科学戒烟。不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引领作用。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起表率作用,参加公务活动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医务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吸烟,要劝导、帮助患者戒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
创建无烟家庭。劝导吸烟家庭成员戒烟,教育未成年人不吸烟,让家人免受二手烟危害。
在禁止吸烟场所劝阻他人吸烟。依法投诉举报在禁烟场所吸烟行为,支持维护无烟环境。
■将控烟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
提倡无烟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积极利用世界无烟日、世界心脏日、国际肺癌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开展控烟宣传;倡导无烟婚礼、无烟家庭。
积极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将烟草危害和二手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加强无烟学校建设。
鼓励企业、单位出台室内全面无烟规定,营造无烟工作环境,为员工戒烟提供支持。
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的作用,协助控烟政策在辖区得到落实。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控烟工作,为控烟工作提供支持。
■将询问患者吸烟史纳入到医疗机构日常门诊问诊
推动全面无烟立法工作。逐步提高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逐步推进各设区的市控烟立法,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提高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强化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市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办好无烟冬奥,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各项要求,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识。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广泛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开发控烟宣传工具包,建立媒体宣传、报道、发布机制,普及烟草危害知识。
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完善简短戒烟服务、戒烟门诊、戒烟热线服务体系。将询问患者吸烟史纳入到医疗机构日常门诊问诊,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强化医务人员戒烟服务能力,为吸烟者提供科学专业的戒烟服务。加强对戒烟服务的宣传和推广,不断满足戒烟需求。创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推进医院全面禁烟。
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依法依规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行为的执法力度。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产品的商家、发布烟草广告的企业和商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
加强控烟网络建设。在卫生健康系统建立自上而下的控烟组织网络,明确专人负责控烟工作。推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控烟业务部门,强化控烟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省、市两级控烟监测体系,开发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