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海南万宁市印发了《关于印发《<万宁市2019年控烟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科学规范地开展万宁市控烟工作,确保万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万宁市将切实开展禁烟、控烟和戒烟活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学校以及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努力创建“无烟”环境。
万宁市将建立健全各单位的各项控烟制度,将《控烟管理制度》《控烟巡查制度》《控烟劝阻制度》《控烟奖惩制度》等上墙张挂,以制度管人。对违反制度有吸烟行为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吸烟或者劝其离开该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各学校将在校园内禁烟公共场所公示学校控烟监督电话,各公共场所将在显目位置公示禁烟监督电话,以便投诉或举报。
同时,万宁市将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刊播控烟公益广告、控烟知识,利用宣传栏、展板、LED电子屏幕、播放视频、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控烟法律法规和控烟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营造浓郁的控烟宣传氛围。
万宁市还将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含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等)创建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控烟工作先进单位”、“控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被评为全市“控烟工作先进单位”的单位,将由市爱会颁发证书、牌匾;被评为全市“控烟工作先进个人”的控烟工作分管领导或专(兼)职人员,由市爱办颁发证书,以资鼓励;同时对“控烟工作先进单位”和“控烟工作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同时通过本地新闻媒体向全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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