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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违者最高罚500元

2019年07月31日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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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经过三次审议、修改,《条例》加大控烟力度,明确规定:武汉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为保障立法有效落实,修改后的《条例》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提高了处罚额度,明确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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