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长城网报道 2010年3月1日,《上海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12类场所全面禁烟、5类场所特定区域禁止吸烟。《条例》实施以来,控烟知晓率和支持率均超过75%,法定禁烟场所的吸烟发生率由37.6%下降至14.6%,劝阻率由19%上升至43.2%。由此可见,上海的控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皆知的事实。我国每年有136.6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和伤害所导致的死亡人数总和。然而,在对控烟的一片喝彩声中却也不乏“暗流”:“吞云吐雾”者依然比比皆是,公务活动仍有烟草的踪迹、变相鼓励吸烟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据2015年上海市成人烟草流行监测数据显示:15-69岁成人吸烟率为23.3%,其中男性吸烟率为46.8%,女性吸烟率为2.0%。涉烟的最小年龄为10岁,平均每周接触二手烟的比例为59.8%。显然,上海扩大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正是对当前控烟严峻形势的应对,其打造“无烟上海”的决心和魄力值得点赞。
公共场所控烟不能止步于扩大范围
抓好执行是关键
其实,抓好控烟并不容易。从控烟的过程来看,虽然《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已十年、上海市控烟也走过了六个年头,但控烟的成效与期望恐怕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控烟何以成了一块难啃的“骨头”?是因为它不仅涉及到生活陋习的改变、更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博弈。
“冰冻三尺之厚,必非一日之寒”,控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推进无烟上海建设,政府和相关部门就不能止步于扩大覆盖面,更要抓好执行这一关键。既算好控烟经济账,算好民众健康账、又社会效益账,坚决维护控烟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强化宣传引导、加大督查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上下“深水”、出实招,决不让制度成“纸老虎”、更不为“瘾君子”留“空子”。
还需统一立法
从相关监管部门反应迟钝、动作迟缓、执法不力,我们看到了执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令”之艰难。然而,中国烟民人数居高不下,除了烟草文化根深蒂固、国人控烟意识不强、戒烟积极性不高外,更与立法滞后、措施偏软有关。特别是,目前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法律,地方法规位阶比较低,禁止吸烟的场所有限且不统一,可操作性不强,不足以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
因此,给室内公共场所全国禁烟统一立法,扭转各自为政的被动局面,显得尤为迫切。特别是,应借鉴德国的做法,制订并实施《制止被动吸烟危害法》,所禁场所要具体,执法主体要明确,处罚措施要强硬,处罚标准要量化,体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同时,建立并不断完善“场所自律、行政监管、人大督导、社会监督、专业监测和舆情评价”相结合的依法控烟工作机制。更重要的是,应从源头对烟草生产、销售环节加强防控和管理,宁可不要这高耗社会成本的GDP,也不能让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不妨给烟民和非吸烟者各自找个出口
条例草案征询意见的报道一出,就有媒体就称,一名上海老烟枪明确表达了他对草案的看法:“政策是好政策,但也要给我们吸烟者一条出路。”他们中大多数人认为,吸烟者也有合法权益,何况有些行业对香烟是“刚需”。像火车站、机场这种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的效果明显要好于全面禁烟。如果全面禁烟,是不是反而会造成烟民的反弹情绪。需要做的是提高吸烟室标准,可以让烟草企业出钱来造高标准吸烟室。
反对者的观点是从公众的健康出发,吸烟最大的“恶”在于危害身边的人,使得一些人被动、被迫受到伤害。比如,在一些工作场所,一位怀孕的女性仍然坚守岗位辛勤劳动,他的男同事们为了缓解疲劳、提振精神聚在角落抽烟。由于大多数办公场所,现在都是封闭式的环境,烟味飘荡过来,势必影响“两个人”的健康。从大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似乎牺牲烟民们的利益也无可厚非。
也有冷静思考的人提到,关键还不在于控烟、禁烟的范围,而在于谁执法?怎么执法?如何及时执法?对于违规吸烟者,是不是只是罚款了事,毕竟他们抽烟造成的伤害,可能已经影响到了身边的人,罚款了,已经造成的伤害也无法弥补。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全面禁烟的过程中,一些私营中小饭店的境地十分尴尬,他们的顾客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烟民,如果店家劝阻或者请出,等于断了自己的生意,也让他们十分为难。这也是上海在对条例草案讨论中,需要考虑的。
其实,只要烟民提高自觉意识,一些问题就能迎刃而解。退一步海阔天空,到室外抽烟吧,给自己和身边你爱的人一个出口。或许就不会对条例小小的修改那么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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