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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未成年人提供无烟环境

2016年06月08日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郑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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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法制网-法制日报》报道  推进控烟仍然面临众多阻力。其中最凸显的问题,一是立法层面的层次不齐,一是执法层面的无力。烟草业作为地方政府的利税大户,烟草经济所催生的既得利益格局被认为是控烟立法最大的阻力所在。在已有控烟立法的城市中,除北京等少数城市外,多数地方为在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留下了口子。而且,很多地方的控烟立法因为法律规定刚性不足,原则性与宣传性内容较多,执法主体不明确等原因,造成“先天性”的可操作性不强,生效后执行不力。

  有效推进控烟,需要取得尽可能多的支持。赢取尽可能多的共识,需要在控烟这项事业中实现尽可能多的人的共同利益。未成年人不但是家庭的未来,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烟草,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不能把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理解为通过立法规定未成年人吸烟构成犯罪,未成年人也不可能因为他们的吸烟行为担负什么法律责任,而应理解为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无烟的环境,把法律的规制指向为孩子提供成长环境的成年人。这些规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商家、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交付香烟;任何一个成年人不得在未成年人面前吸烟;任何一个成年人有制止未成年人吸烟的义务;学校在课程安排上设置专门的课时,传播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以及国家有关控烟的制度规定;家长有义务教育孩子不吸烟,要把香烟放置在未成年子女不能接触到的位置等等。对于这些规制,国家不但要通过立法,制定明确的禁止条款,还要确立明确的罚则。

  简单说,把为孩子成长提供一个无烟的环境作为深入推进控烟事业的切入点,能够实现动力最大、阻力最小的良性态势。当孩子拥有一个无烟的成长环境时,我们离实现全面控烟的目标也就不远了。

  (摘自6月6日《检察日报》5版《推进控烟,何不从保护未成年人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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