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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需增加规范的吸烟点

2015年06月1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深圳特区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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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深圳特区报》报道  在多部门共管一支烟的执法环境下,广东省深圳市控烟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然而,在管罚违法吸烟者及违规禁烟场所的同时,市民对设置更多规范吸烟点的呼声越来越高。近日,深圳市控烟办主任孙美华做客深圳特区报“民生面对面”栏目,她呼吁符合条件的禁烟场所应该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的具体要求增设吸烟点,同时,政府及控烟主管部门也应对设置吸烟点的场所进行政策引导,为烟民文明吸烟创造条件。

  吸烟点少且不规范

  去年3月1日,深圳市开始实施新版《控烟条例》,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室外区域禁止吸烟。那么,控烟的同时,场所设置吸烟点的情况如何?近期,深圳市控烟办委托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对市2162处场所进行了暗访,调查结果显示,设置吸烟点的场所仅占3.6%,其中宾馆/酒店类场所的吸烟点设置率为6.3%,机场/车站/地铁站为5.9%,而批发/零售、金融/邮政/通讯、美容美发类场所均未设置吸烟点。

  孙美华说:“根据《控烟条例》,除了室内外区域全面禁烟的场所外,其余禁烟场所都允许在室外区域设立符合规定的吸烟点,以引导吸烟者规范吸烟。”

  《控烟条例》规定,合格规范的吸烟点需满足以下条件:室外区域;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配置烟灰缸等盛放烟灰的器具,并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然而,此次暗访调查的2162处场所中,65个设有吸烟点的禁烟场所,符合标准的吸烟点仅有17个,合格率仅为26.2%。据孙美华介绍,多数吸烟点没有配置烟灰缸或烟具及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所以,市下一步将着重督促各类禁烟场所设置规范的吸烟点。

  未成年人控烟教育不容小觑

  孙美华认为,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尚未完成,烟草对他们的危害更加严重,还会影响智力发育。青少年一旦形成烟瘾,将会增加他们今后寻求其它成瘾性物质的几率,比如酒精、毒品。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吸烟的问题。

  然而暗访调查的场所中,仅有53.5%销售烟草制品的商场(商店)张贴了警示标识。根据《控烟条例》相关规定,违法相关条款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经营者,一经发现,应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一万元罚款。

  “现在很多青少年以为电子烟好玩,甚至有些女孩子都购买电子烟。事实上,电子烟也容易造成烟瘾,所以我们将对烟草售卖点加强监督执法。”孙美华向记者透露,市控烟办接下来将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对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情况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针对学校周边的小卖部、报刊亭,强化烟草制品销售者的守法意识。

  控烟不能只靠执法部门“发力”

  《控烟条例》并非一捅就破的“纸老虎”,控烟执法报告显示,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市共处罚2283人次,共计个人罚款114450元;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场所140处。

  对于这样的“成绩单”,孙美华表示,目前,市民参与控烟的热情并不是很高。“12345举报投诉电话提供的信息是执法部门开展重点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但是在被处罚的个人和场所中,大部分还是执法部门在日常和重点执法行动中发现并处罚的。”

  此外,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劝阻意识也有待提高。在本次暗访调查的2162个场所中,总体劝阻率仅为4.7%,文化场所、公园/景点、政府机构/街道办、金融/邮政/通讯、机场/车站/地铁站、出租车、企业/社会团体、美容美发类场所的劝阻率居然为零,这意味着在调查人员暗访过程中,场所经营管理者发现有人吸烟,没有主动上前劝阻,更未向有关部门报告。

  “深圳的控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分类管理、场所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控烟工作的持续推进。在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同时,我们接下来要加大控烟教育宣传,调动市民控烟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对场所经营管理者的控烟培训。”孙美华说。

  违法吸烟者处罚档次

  如果违法者听从执法人员劝阻或看到执法人员后自觉熄灭卷烟,并接受处罚,将处以50元罚款;如果控烟执法人员作出语言、手势等行为以后,当事人仍然继续抽烟或者仍不熄灭烟头,将被视为拒不改正,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有拒绝缴纳罚款、语言侮辱、暴力相威胁等有碍执法的言行,将被视为有碍执法,将被处以500元罚款。

  戒烟门诊现状

  吸烟是一种慢性成瘾性疾病,戒烟如果有专业人员帮助,戒烟成功率将会得到很大提高。但是很多吸烟者认为戒烟仅仅是一种行为习惯的改变,所以没有意识到去戒烟门诊寻求帮助。没有门诊量的支持,医院开设戒烟门诊的积极性也会降低。因此,今后一方面应加强对烟草成瘾性的宣传,引导戒烟者寻求专业帮助,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戒烟门诊的建设和宣传,提升戒烟门诊服务水平。

  网友 问答

  网友:“我是一名饭店服务员,有客人在吃饭的时候偷偷抽烟,他们不听劝阻怎么办?如果客人中途离开,饭店将如何处理客人的花费?”

  孙美华:“根据控烟条例规定,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劝阻义务,还有权终止坚持在禁烟场所吸烟者的服务,对不听劝阻的吸烟者应当劝离。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吸烟者因不听劝阻而被要求其离开该场所的,不得向经营者索回已经花销的费用;已经接受服务但未付费的,不得拒绝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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