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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禁令能否管住公共场所“烟雾缭绕”?(图)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光明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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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光明网报道  2015年的6月1日对于北京来说不仅仅是儿童节,还是号称“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烟条例》开始实施的日子,不仅所有带顶盖的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学校、妇幼保健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全面禁止吸烟。本次禁烟令也在社会各界引发广泛关注。那么,本次“最严禁烟令”究竟“严”在何处?这些严格举措又将产生哪些具体影响?对此,记者采访到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邀请她对这一问题做出独家解读。

  公共场所禁烟力度加大,避免烟草危害随空气蔓延
 
  我国现行的控烟条例为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根据规定,当前我国禁止吸烟的区域主要涵盖:医疗机构,学校、培训机构等教学区域,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艺术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其售票厅、室内站台,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馆比赛区与座席区。同时,在一些经营服务场所,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及长途公共交通工具内,需要设置专门的吸烟室或划定专门吸烟区。

  而本次即将实行的“最严禁烟令”,对比现行的禁烟条例,无论从适用条件,还是从惩罚力度,都有了更严格、更全面、更具体的规定,人们称它为“最严禁烟令”,“最严”也正体现于此。

  本次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及交通工具禁止吸烟”,指凡是有“顶”公共场所都将禁烟,这就有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都能得到保障,减少二手烟带给人们的危害。

  同时,对比现行控烟条例中只对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新条例还规定,在室外的等候队伍中同样禁烟。此外,在一些禁烟场所的规定方面,也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当前的禁烟场所,对吸烟区与非吸烟区其实是有所区分的,而禁止吸烟的规定也只在非吸烟区中适用,但事实上,由于在一个有限的区域内空气的流动无法阻止,因此若只对非吸烟区要求禁烟,烟雾的扩散仍旧无法避免,其带来的危害也将随之蔓延。而新条例则要求对所有禁止吸烟场所全面禁烟,这也就使烟草烟雾的危害大大降低。
 
  确保教育场所绝对无烟,才能让青少年远离烟草诱惑
 
  据调查,我国当前烟民总数超过3亿,有7.4亿人受二手烟危害,其中包括1.8亿儿童青少年,在13—15岁中学生中,直接吸烟率则达到6.9%。另一项针对儿童的调查结果更令人担忧,有高达86%的儿童认识至少一种烟草品牌,22%的儿童表示长大后会吸烟,应该说,不断上升的青少年吸烟率正成为日益严峻的现实问题,尽快出台政策,遏制青少年这一较为脆弱、极易受环境影响的人群,免受烟草带给他们身心的伤害,在当前形势下已经刻不容缓。因此,本次禁烟令大幅提升对青少年的保护力度,这对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是大有裨益的。

  从销售渠道来说,新《条例》明确规定,所有烟草经销商一律不许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且不能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售烟。目前,全国共设有约540万个烟草销售点,平均每250个人中就有一个在出售烟草。有调查显示在北京中小学附近200米范围内,平均有4个烟草销售点,由此可见烟草制品在中国的易得性,一些烟草厂商不仅通过出售散装烟吸引青少年,甚至还在销售点采取广告、体验、品尝等各种方式宣传烟草制品,而这些对于心智尚不成熟、判断能力尚不完善的青少年而言,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因此,拒绝向青少年兜售烟草,切断青少年获得烟草的渠道,对青少年的保护可以说是最为直接、有效的。

  从禁烟场所来说,新条例不仅强化了学校等教育机构关于室内禁烟的规定,还要求凡是此类场所,室外同样不得吸烟。众所周知,青少年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同伴、教师和家庭是影响青少年吸烟的三大因素,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约有1800万青少年烟民,青少年吸烟率约为11.8%,尝试吸烟率为32.4%,有40%的青少年所吸的第一支烟都是由同伴、同学提供的。因此,如何保证在校期间远离烟草的诱惑,是降低青少年吸烟率所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做好对烟民的精神疏导,才能使禁烟理念深入人心
 
  事实上,我国禁烟控烟方面从来就不缺乏政策的出台,但这些法令却常常面临“禁而不止”的尴尬境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烟草行业本身来说,我国人口庞大,烟民众多,是烟草种植、生产、消费大国,烟草从业人员数以百万,结构调整尚需时日。从烟民意识角度来说,长期以来,人们对吸烟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造成烟民戒烟愿望差,复吸率高。在我国3亿多烟民中,农村烟民占据着大量人口,对于他们来说,随意在任何场所吸烟已经形成了长期的习惯,而要改变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又绝非一件易事。

  与此同时,在禁烟控烟的各项条例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相关措施保证对那些“禁而不改”者实现有效惩处,使条令内容真正落地生根,也是本次“最严禁烟令”特别关注的内容。在控烟条例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人员控烟执法的积极性不高、多部门执法有效协同的机制尚未建立等多方原因,致使部分城市控烟执法存在着执法过于温和、力度不够、虎头蛇尾、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更有甚者,部分城市的控烟执法行动几乎完全没有开展起来。

  现行的禁烟条例,对违反规定吸烟的人群,仅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由于处罚过轻,违规成本较小,许多时候难免有些“不疼不痒”,对此,本次禁烟令从两方面努力,使条例得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追究违法吸烟者的行政责任,最高处以20万以内罚金,同时,对那些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正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逢错必究,从源头上杜绝不良吸烟行为。另一方面,也更加注重对烟民的精神疏导。吸烟在中国已有几百年的历史,烟民随时、任意在任何地点、时间吸烟已经成为习惯,要想改变长期形成习惯,既需要法律的约束,也需要耐心的教育和规劝,因此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善于沟通,耐心劝导,避免冲突,使禁烟控烟的观念深入人心。

  值得一提的是,要想真正向民众传播控烟知识,传播控烟理念,仅靠事后性的处罚措施是远远不够的,与之相比,更重要的是未雨绸缪,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加强对条例和烟草危害的宣传力度,使公众对条例的内容、义务、责任有充分的了解,自觉守法,并积极行使监督权。根据最新规定,广大民众可以借助控烟手势、统一举报电话12320、以及“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这一全新手段,参与各项控烟公益行动,对身边各项违规吸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投诉。对于民众而言,这既是一次普法教育,也是对公众进行烟草危害的宣传,促使他们加入到防烟控烟的行动中来。
 
  遏制住烟草广告,才能守住禁烟控烟的“咽喉要道”
  
  提到我国控烟行业的现状,就不得不提到当前阻碍控烟工作开展的又一障碍,即烟草广告问题。可以看到,我国的烟盒大多包装精美,品牌标识往往占用中国的名山大川,对烟民及潜在烟民无法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2008年南非召开的控烟大会也曾将这些烟盒评为“脏烟灰缸奖”对此,本次禁烟令也作出相应规定,即烟草制品包装上使用警示图形且面积不得少于二分之一。这一举措投入成本小、收效好,既可以帮助劝导吸烟者戒烟,又可最大程度降低不吸烟者的吸烟意愿,使他们远离烟草。

  然而,从烟草广告全局来看,规范烟盒包装,仅仅是把控烟草广告所要迈出的第一步。就在刚刚过去的4月16日,我们协会刚刚举办了烟草促销和赞助活动的监测结果发布会,发布了从2014年11月2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100天时间内监测到烟草业促销、赞助的活动和案例。监测结果显示,烟草业正在利用微信、互联网、大型推广活动等形式,千方百计扩大烟草品牌曝光度及影响力。在防烟控烟的大环境下,它们不仅没有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反而用各种五花八门的手段抵消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培养新烟民,增加烟草消费量,促销烟草制品的策略有增无减,使控烟步伐屡屡受阻。我们前面谈到的青少年吸烟问题,可以说就是烟草广告的最大受害者。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们对烟草广告的抵抗力非常低下,即使只是在短时间接触烟草广告,也会产生尝试吸烟的念头,而这样的尝试一旦开始,就有终身成瘾的危险。

  因此,本次禁烟令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明确禁止,是对现行控烟条例的一个重要完善。通过全面禁止烟草企业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使那些企图钻法律空子,用变相、隐晦手段打广告、促曝光的烟企没有了可乘之机。遏制住了广告,就是守住了禁烟控烟的关卡与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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