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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运假烟 福建一小伙获刑4年

2012年10月31日 来源:《处州晚报》 作者:肖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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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处州晚报》报道  销售假烟违法,帮助假烟贩子运输假烟也没有好果子吃。日前,偶尔帮忙运送假烟的驾驶员陈某就被庆元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今年24岁的陈某是福建省云霄县的个体运输司机,平时帮人运送毛巾等杂货物品,一个月就千把来块钱收入。在一次跑运输中,陈某认识了“阿城”(化名),两人互留了电话并开始了频繁联系。“阿城”认为陈某是个老实人,于是让陈某帮忙运输假烟,并许诺付给双倍工资。为牟利,陈某在明知所拉货物是假烟的情况下,依然铤而走险为陈某运输假烟。

  前不久,“阿城”打电话给陈某,让他把车开到福建省云霄县双溪口324国道旁装货运往浙江,并愿意支付双倍工资。

  当陈某驾驶车辆至龙泉市八都镇时,被庆元县执法人员查处。现场缴获利群软红长嘴香烟3120条,经鉴定,被查获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总价值为586560元。据陈某交代,此前,先后两次帮“阿城”运假烟到浙江,本以为帮别人运输假烟不会犯法,进了法院的陈某这才明白,自己运输假冒烟草制品,犯了销售伪劣产品罪。

  庆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明知他人销售伪劣卷烟而提供运输,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陈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能当庭自愿认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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