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六安新闻网报道 一名六安籍烟贩为谋取暴利,低价从河南省倒买中华牌香烟,然后贩运到六安市舒城县销售,以此赚取差价。在其将香烟法网舒城的客运汽车上被民警查获。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对烟贩定罪处罚。
被告人曹某,系六安市舒城县人,从事香烟经营生意。在其与朋友交谈中了解到,河南省驻马店市一名烟草营销户销售的中华牌香烟低于市场价,曹某便打起了倒卖中华香烟赚取差价的主意。2010年11月,曹某在没有相关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河南省驻马店市购买硬盒中华牌香烟50条,其中48条卖给舒城县“广场老店名烟名酒”店,另外两条送与他人。2011年1月3日,曹某又来到河南省驻马店市购买中华牌香烟70条(20条硬盒中华牌香烟、50条软盒中华牌香烟),在六安市汽车客运南站发往舒城方向的客车上,曹某搜购买的香烟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涉案香烟均为真品卷烟,非法经营数额合计为614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国家规定,无证经营卷烟,非法经营数额达61420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惩处。被告人曹某当庭认罪,结合涉案卷烟案值,酌情从轻处罚。案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处被告人曹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查扣在案卷烟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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