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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小就抽烟” 一句话换来一顿打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合肥在线》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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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合肥在线》报道  近日,三名小学生在经过合肥望江西路供电公司西村北门附近时,只因看见路边有两个男孩抽烟,便嘀咕了一句“这么小就抽烟”,结果其中一名小学生被其拖到巷子里打伤,胳膊上还被刀划了两道口子。

  3月8日凌晨,行凶者被芜湖路派出所抓获。令民警都感到惊讶的是,嫌疑人竟然是一个15岁少年,还有着多次打架被拘留不执行的前科。

  男孩嘀咕一句被暴打

  起因

  3月5日下午5时许,小明(化名)刚放学,和两个同学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他们经过望江西路供电公司西村北门附近时,看见两个看上去和他们差不多的男孩靠在路边抽着烟。

  “这么小就抽烟……”小明跟其他两个同学嘀咕了一句。没想到这句话竟然招来横祸。其中一个男孩听到了小明的话,猛地将小明和同学拖到巷子里暴打一顿。之后,两个男孩就匆匆逃离了现场。

  “其他两个孩子伤得不重,只有小明的胳膊上被划了两道口子。”当天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因另外一场打架被抓

  抓获

  3月8日凌晨1时许,记者接到线索,殴打小明等人的嫌疑人已被抓获。

  令民警和记者都感到意外的是,这名犯罪嫌疑人竟然只有15周岁。

  这么快就被抓获很意外。“当时他正在常青派出所做笔录,也是因为打架被派出所抓起来了。”民警说。

  据办案民警透露,嫌疑人周某当时在派出所交代案情时,自己供述了3月5日下午殴打小明等人的经过。

  当晚,民警通知了周某的父亲来到派出所。

  周某父亲常年在工地上打工,而周某的母亲是饭店一名普通的服务员。

  对于民警的质问,周父表示愿意承担小明等人的医疗费用,但对于如何管教儿子,周父则是一脸无奈。“根本管不了,他天天也不回家,都在外面混的。”

  最终,周某因是未成年人而再次被行政拘留不执行。

  小小少年是派出所“常客”

  背景

  令人更加震惊的是,周某,肥西人,1997年2月出生,正值花季的少年却因缺少管教,多次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成为进出公安机关的“常客”。

  据民警介绍,由于周某父母在合肥打工,为了让独子的他受到良好的教育,省吃俭用的父母将他从农村接到了合肥,借读于一所不错的学校。

  因为工作的原因,父母对周某的管教不够。厌学、逃学更是成了他的家常便饭,小学四年级没上完,就辍学走入了社会。

  混迹“江湖”许久,周某也放开了手脚,与网吧游戏做伴,吃住都离不开电脑游戏室。没钱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比他更小的小学生,在孩子们上下学的路上,对他们进行抢劫或敲诈。

  2011年2月,周某曾因抢劫被包河刑警队处理过。从看守所出来后,当着父母的面向警察叔叔们保证从此好好工作,可是没几天,他又从家里跑出来,干起了盗窃的行当,如到建筑工地偷钢筋、盗窃电动车等。有时还客串一下打手的角色,到中小学去教训不听话的学生。

  时常一连几个月见不到儿子踪影,只有在接到警方的电话后,父母才能在公安机关与儿子见上一面。

  眼前的周某,看上去也就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浑身脏得发臭,染了黄色的头发,说不好一句完整的话,却有着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老成。

  专家剖析

  父母是第一监护人应担责

  对于像周某这类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安徽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王云飞做出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矫正的办法。

  首先,像周某这样的孩子属于越轨少年,在对社会造成伤害的时候,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关系,法律显得很无力。“严重违法犯罪的孩子一般都会被送往少管所进行行为矫正。”

  其次,学校方面,类似周某的群体一般都会被同学和老师边缘化,因此他们会放任自流。

  第三,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他们应该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职责,在孩子做出越轨行为时,必须全力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王教授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成立爱心组织,时常去少管所等场所看望“问题少年”,为他们送上一份爱心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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