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光明网报道 2014年6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对地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订了《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2014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针对2014年国家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的范围,重点检查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并从每个被检查的公共场所抽取不少于2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消费者对公共场所控烟规定的认知情况以及对公共场所控烟的态度。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针对辖区内农村寄宿制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全部高级中学教学环境卫生,每个县(县级市)在至少5所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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