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天津日报》报道 据统计,天津《条例》实施两年来,天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组织全市控烟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场所法人及个人34996次,发放整改通知文书853次,行政处罚个人41次,单位、单位法人共3次,罚款金额共计11500元。
到2014年5月31日,《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实施两周年。27日2013年度天津市控制吸烟工作报告发布。
相比2013年,2014年各类场所内现场观察期间有人吸烟现象大多有所减少,其中教育机构、政府办公机构及运动健身机构内观察期间有人吸烟情况最少;现场观察期间有人吸烟比例仍较高的场所为医疗卫生机构、餐饮场所和娱乐场所。下降幅度较大的场所为政府办公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歌(舞)厅;现场观察期间有人吸烟比例上升的场所为医疗卫生机构和购物场所。但同时,在未观察到有人吸烟的场所发现有烟蒂的比例仍较高,说明实际各类场所吸烟现象比观察到的应该要严重。
三类场所劝阻吸烟行为实现零突破
2014年各场所中对吸烟行为劝阻率最高的为医疗卫生机构,达77.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厅及公共浴室等三类场所对吸烟行为进行劝阻的情况均实现零突破。而下降较多的场所为餐饮场所和教育机构,分别下降了27.7%和26%。
监测显示,部分场所的控烟工作出现懈怠现象,落实法定职责不到位。虽然2013年大部分场所内观察到的吸烟者较2012年明显下降,但网吧、餐厅、娱乐等场所的吸烟现象依旧严重;还有相当一部分场所内仍违法摆放烟灰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宾馆和旅馆等提供住宿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运动健身场所、商场和超市等购物场所、企业、政府办公机构、餐饮场所吸烟室以外区域、金融及证券交易场所、学校内摆放有烟灰缸的比例分别为66.7%、52.8%、52.6%、23.5%、19.4%、19.4%、15.4%、7.9%、5.9%、5.4%。此次调查中,部分场所劝阻吸烟现象的行为较2012年降低,其中2014年餐饮场所对吸烟行为进行劝阻的比例与2013年相比下降最多,下降了27.7%。
6月起每月首个工作日列为“控烟执法日”
今后,天津市健促委通过以下方面持续推进全市控烟工作:1.建立市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控烟履职定期考核和通报制度,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2.从2014年6月起,将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列为“控烟执法日”,由各级控烟监督执法部门组织执法队伍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积极推进行业控烟,确保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全面禁烟目标;4.推动各监督执法部门开展公共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控烟培训,确保培训覆盖率达到70%以上;5.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推动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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