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燕赵都市报》报道 自5月1日起,《唐山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自5月1日起,公共场所吸烟者将被处罚10元罚款。5月4日为《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的首个工作日,当日上午,记者跟随河北省唐山市爱卫办及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到唐山市内行政机关、车站以及各公共场所进行暗访。
采访中,多位市民表示对《管理办法》的施行热切盼望,同时希望《管理办法》的处罚力度能够更大些,才能见到“禁烟”的实效。而众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也表示,《管理办法》施行后,他们劝阻市民吸烟时就有法可依,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和公共卫生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
厕所、走廊拐角等隐蔽处烟头频现
5月4日上午,记者跟随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来到唐山火车站。车站售票大厅、候车大厅等公共场所均无人吸烟,只有少数旅客在大厅外吸烟。健康教育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厕所仍有市民吸烟,经过劝阻之后已经掐灭了烟头。爱卫办康处长告诉记者,“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市民,我们首先是劝阻,劝阻不听就要罚款了。”
而在唐山市工人医院,记者看到,同样是在比较隐蔽的地方有人吸烟。在门诊楼的楼梯拐角,一位男子对走廊上“禁止吸烟”的标语视而不见,在拐角处吞云吐雾。执法人员当即拿出证件,对该男子进行劝阻,让其掐灭剩余的半支烟。在医院的走廊拐角、阳台、以及通风管等比较隐蔽的地方,烟头随处可见。在餐馆内,吸烟现象更是随处可见,餐桌上摆放着烟灰缸,而且大厅内并未张贴任何禁烟标语。尤其在一些小餐馆,连服务人员也在抽烟之列。
市民声音:拒绝“被吸烟”期待《管理办法》见实效
每位不吸烟的市民几乎都是二手烟的受害者,也都经历过在公共场所“被吸烟”。吸烟者自己在吞云吐雾的同时,也在损害着他人的健康。在公共场所吸烟,更是让许多不吸烟的市民成为了“被吸烟”对象。
市民高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期待着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管理办法的施行。作为不吸烟的女士,她是“被吸烟”实实在在的受害者。“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太多了,尤其是饭店。许多人都习惯边吃饭聊天,边吸烟,在外面吃饭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呛人的烟味。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也没办法,人家也是出来消费的,我们也没权力限制。现在有了《管理办法》,虽然对它的效果还不能预测,但至少已经施行了,算是好的开端。再遇到被吸烟的情况,可以和相关的管理者反应一下。”
而对于该《管理办法》的效果,市民高女士称,她还没有感觉到实效。“觉得公共场所的禁烟标志增多了,但吸烟的人还是不见少。可能罚款10元的处罚太轻了,许多人都不在意,希望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都能加大些。”
公共场所管理者:《管理办法》施行让劝阻吸烟更有“底气”
在众多服务性公共场所,劝阻吸烟常常惹来吸烟者的反感和不满,而这也让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为难:劝阻的话会得罪客人,不劝阻的话又损害公共卫生。5月1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众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反映,该《管理办法》让他们在劝阻吸烟时更有“底气”。
唐山站客运车间党支部书记孙瑞增告诉记者,“售票大厅、候车大厅这些室内公共场所都是禁烟区,有的乘客就问我哪里有吸烟室。按照规定,公共场所不能设立吸烟室,有的乘客就有些不满意。还有在列车上,许多乘客都习惯在两节车厢中间的位置抽烟,但实际上那里也是禁止吸烟的。之前我们列车员劝阻的时候,乘客总是不听,我们也拿不出管理依据来。现在有了禁烟的《管理办法》,我们的劝阻吸烟也有法可依了。”
医院护士张女士也称,尽管医院贴满了禁烟标志,但许多病人家属在走廊处抽烟,这让病人以及医护人员都成了二手烟的受害者。“医院是病人治疗休养的地方,病人身体比较弱,最需要重视卫生,而二手烟对病人的身体健康非常不利。许多病人家属都在走廊拐角抽烟,我们作为医护工作者,也时常劝阻,但家属还是会偷偷抽,我们也挺无奈的。禁烟的《管理办法》施行了,希望以后医院里的空气能够好些。”
唐山市爱卫办:检查工作将会长期进行并系统化
记者从唐山市爱卫办了解到,检查《管理办法》的施行工作将会长期进行下去,不定时到各大公共场所进行抽查,同时与相关场所的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唐山市爱卫办监督二处处长康雪露告诉记者,“这次检查中,我们发现对于一些监管人员不容易发现的地方,比如楼梯拐角、果皮箱等处的检查,我们要和各单位结合,把隐蔽部位监管起来。同时,我们监察部门也会和各个行业的主管部门联合起来,比如说查医院时和卫生局结合,查餐馆时和食药监局结合,争取把《管理办法》的施行落到实处,我们也期待《管理办法》给我们的生活环境带来切实的改善。”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