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通知,称在学校内严格禁烟,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准设置吸烟区。
教育部通知称,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内一律不得吸烟,校长是禁烟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加强学校治理,完善禁烟措施,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但要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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