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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议案:禁烟处罚挂钩个人信用

2014年01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扬州晚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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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扬州晚报》报道  现状:《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已于201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江苏省在规定的公共场所将开始禁烟,近日中央两办又公布《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何贯彻落实两办《通知》和条例,改变陋习,仍需做若干相关工作。

  议案(江苏扬州市人大代表孙建成等):各类公职人员应带头遵守两办《通知》和条例,在规定的公共场所禁烟,做群众的模范。尤其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医生、教师更应该遵守两办《通知》和条例。加大对违反《通知》和条例的处罚力度,明确执法权的授权行使和相关责任,并与个人征信系统挂钩,适当使用媒体监督,真正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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