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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场所抽烟到底谁来处罚?

2013年03月15日 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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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兰州晨报》报道  日前,西北地区首部针对公共场所禁烟的条例已然问世。3月13日,兰州市人大法工委组织召开《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稿)》论证会,为草案的进一步修改提供更多民意依据。兰州市政府法制办、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的负责人及部分法学专家、控烟场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论证会。据悉,在汇集各方意见后,修改稿将提交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并于5月前报省人大批准后正式出台实施。

           

  在禁烟场所吸烟,到底该由谁来监管,谁来执法一直是公众关心的问题。但从目前的草案修改稿来看,仅是原则通过,具体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修改调整。到底是哪个部门来执法,也仍在讨论研究当中。

  参会代表表示,吸烟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的公共场所不是单一场所,控烟工作相对复杂,执法有很大难度。比如在医院抽烟、火车上抽烟,具体该如何执法,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公共场所违法抽烟,到底由谁来罚款,还没有确定。

  此外,草案修改稿规定禁烟场所吸烟不听劝的,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被罚者拒罚,又该如何处置、谁来处置?执行时间怎么掌握,需不需要给一个过渡期?再比如草案规定出租车司机抽烟,乘客可拒付车费,问题是乘客如何进行取证呢?

          

           劝阻吸烟,经营者“进退两难”   

  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为公众和消费者提供无烟环境,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应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和投诉。因不听制止而被劝其离开该场所的,不得向经营者索回已经消费的费用;已接受服务但未付费的,不得拒绝付费。”讨论中,一位网吧经营者说:“客人是上帝,谁愿意因为一支烟的事得罪客人?”“来网吧的人超过一半都要抽烟,若制止,估计网吧很快就得关门。”该人士表示说,如果传统的以烟酒为纽带的人际交往手段不能改变,要对餐厅、酒楼、娱乐场所等特殊公共场所禁烟,效果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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