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光表示,目前威海的部分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控烟工作还相对滞后,达不到国家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他建议参照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制定相关条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行业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工作;室外公共场所由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依据相关条例,对吸烟者规劝或根据情节予以经济处罚,可执行《山东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给予20元罚款。
王荣光建议,所有公共场所应设室外吸烟区及吸烟区标志;卫生疾控机构应根据各部门的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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