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走访该校时发现,罚款“班规”确有其事。有老师解释称,罚款只不过是一种教育手段,到期末时会归还给学生。学校方面则表示,尚未接到类似的投诉,如果属实,学校将会责令改正。
班上近一半学生被罚过
近日早晨,潇湘双语实验学校高二某班的小武因为肚子疼,没有参加早自习。很快,小武和另一名没有参加早自习的同学各自“吃”了一张10元的“罚单”。
小武说,这是他们班的班规——迟到、上课睡觉,都要罚钱,如果被学校的督查老师发现了,罚款则要翻倍。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小武所在的班级。“如果被发现抽烟,还要罚一条烟。”班上的一位男同学称,自己和另一位同学前一阵子在寝室内吸烟被班主任发现了,他只好到校外买了一条精白沙给老师。
在该班班长的一个笔记本上,记录着从10月29日到2013年1月3日部分罚款情况。根据笔记本上最近一段时间的统计,全班36名同学中,一共有17名同学被罚,共交纳罚款190元。
班上一位负责收钱的同学说,他每半个月向班主任交一次钱,每次大概是一百多块钱。“收来的钱,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班上其他公务开支。”
“我迟到是不对,难道罚款收钱就对了吗?我认为这种形式的罚钱不应该出现在学校。”小武对于班规情绪较大。和小武一样,班上许多同学也对这项“班规”颇有微词。
班主任称罚款是教育手段
记者随后在校内采访时发现,除了小武所在的班级,在高二的其他3个班级中,也存在类似的规定。
小武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蒋老师表示:“现在的学生很难管理,罚款也只是一种教育手段”,一个学生每个月的零用钱可能只有几百块钱,通过控制他们的钱可以达到制约效果,而收上来的钱和烟在期末会通知家长过来领。
一些同学接受采访时称,老师这样的做法并没有太大的作用,“抽烟的还是照抽,钱又不是我们赚的,另外还有侥幸心理,这次罚了我,下次就不一定了”。“学校罚老师,老师就罚我们。”还有学生指出,如果被学校督查老师发现违纪扣了分,学校会罚老师的钱。
潇湘双语实验学校常务副校长李凌华回应称,如果学生出现打架、抽烟、爬围墙等违纪行为,出现一次扣班主任一分,而扣一分则表示扣班主任一块钱。对于记者反映的这种情况,他目前还没有接到学生投诉。但是学校方面一直是禁止“以罚代管”的,如果情况属实,将会责令相关老师进行改正。长株潭报记者曹伟株洲报道
律师说法
收费没有法律依据支持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表示,在事先没有和家长沟通好的情况下,这种收费行为是不合理的,没有任何相关法律依据支持,另外,不管是班主任还是班级学生都没有收费执法权。
“如果事先和家长有过沟通,财产的所有权没有转移,这就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而是教育方式得不得当的问题。”申验说,他个人并不赞成这种做法,因为这种教育方式可能会引发其他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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