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金农网编辑整理 日前,笔者在湖北省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看到,到这里就诊、陪诊、探望病友或办事的烟民,纷纷在大门外把正在燃烧的香烟灭熄了再进大门。
2011年4月21日,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制订并印发《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禁烟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在候诊室、诊疗室、护士站、医师办公室、病房、手术室、会议室、门诊大厅、内走廊、电梯间、阅览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识,不摆设烟灰缸等烟具,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做到地面无烟蒂。同时,设置室外吸烟点;在急诊内科门诊、呼吸内科门诊设立戒烟门诊业务,指导和劝阻戒烟;设立戒烟咨询电话;对科室对控烟进行考核,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以实际行动创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
2012年4月20日,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调整了控烟领导小组,由院长涂平任组长。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各科室相应成立控烟小组。医院确定4名兼职控烟监督员、4名兼职控烟巡查员、39名兼职病区禁烟管理员、15名门诊兼职禁烟管理员。并规定,全体员工都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均有劝阻吸烟的责任与义务,要向病友及其家属宣传戒烟、控烟的重要性,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道理。要求职工中的烟民学习禁烟知识、方法、技巧,不得在院内禁烟场所吸烟,也不得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医院不给客人敬烟,客人发烟时应婉言谢绝,并规劝客人放弃吸烟。病友及其家属等外来办事人员,如果不听劝阻,在院内禁烟场所吸烟,每人每次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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