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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一液化气充装站3名工人被行政拘留

2012年10月3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四川在线编辑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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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整理  为深入推进“平安消防”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震慑消防违法行为,四川泸州消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铁腕执法,依法严厉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日前,泸县大队消防监督检查员在对泸县福集镇大田发发发液化气充装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3名工人在充装站禁烟区内吸烟,且全然不觉自身行为造成的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3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经过调查取证,3名男子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提高违法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大队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胡某、李某、兰某三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悉,为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积极加强与派出所、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按照“三个严厉”、“五个必须”原则,用足、用够法律手段,从快、从严进行查处,铁腕整治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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