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坪区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高坪区弟豪酒楼装修现场检查时,发现梁某、张某两人正在悠闲的抽着烟,毫不顾忌场所的安全。对此,执法人员立即阻止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展开调查。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现场照片、对酒楼负责人刘平伟以及两名装修工人的询问调查后,证实了梁某、张某已构成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的违法行为。高坪区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装修施工人员梁某、日拘留1日的行政处罚,经消防大队呈请高坪区公安分局领导审批后将其送至南充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已年过6旬老汉梁某很无奈地说:“我现在都60岁的人了,为了抽烟而送进拘留所,惭愧啊!我发誓再也不抽烟了”。跟他一起的张某也对此后悔不已,表示“经过这一回再也不会有下次了,坚决戒烟”!
千里堤坝溃于蚁穴,要切实做好火患防治,就要充分汲取吸烟拘留的教训,从身边的小节做起,切莫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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