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禄劝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执法中对辖区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以及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在辖区内一家加油站,民警发现2名男子站在员工办公室门口“吞云吐雾”。
据执法人员现场目测,男子吸烟的位置距离附近的加油机不过3米。见状,执法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并上前劝阻吸烟。“我知道加油站内禁止吸烟,但我不知道会被行政拘留。”吸烟男子陈某、李某都是加油站员工,因当时加油站责任人不在,就放松了自身的管理,明知在加油站不能吸烟却贪图一时之快做出危险的举动。随后,他们被送入昆明市拘留所进行为期2天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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