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掌握本机构所有工作人员的吸烟情况,对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门急诊大厅、住院部大厅或宣传橱窗等醒目处要张贴“告病员及家属书”和以工作人员为告知对象的“倡议书”,明确告知本单位控烟规定,倡导所有进入本单位人员遵守《控烟条例》并主动劝阻违规吸烟行为;在门急诊咨询台、预检台和住院部窗口等处放置“控烟温馨告示”台卡,设置宣传立牌,公布卫生监督部门控烟举报投诉电话;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管辖区域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设置的室外吸烟区要尽量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且有明显的引导标志。
另外,天津市卫生局还要求各医院要为全市吸烟者提供专业的戒烟指导和帮助,除了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要在相应科室设立戒烟门诊和咨询服务电话,还鼓励和支持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设立戒烟门诊和咨询服务电话。各医院对戒烟门诊要有明确的指引和宣传,并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控制吸烟知识和戒烟服务技能的培训,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医务人员都要掌握实用的戒烟技巧和方法,医生要询问门诊、住院病人的吸烟史,对其中的吸烟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使每位吸烟者能够在就诊时获得必要的简短戒烟服务和有效的戒烟帮助,必要时将其推荐到戒烟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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