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商部门开展“不向未成年售烟”的倡议活动
7月31日下午,实践团队在十堰市工商部门张瑶所长的带领下在学校附近开展“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倡议活动。他们在学校周边拉起“从我做起:不向未成年人递烟、售烟”、“远离烟草,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的横幅标语。并与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开办咨询台,向市民及商铺店主讲解活动内容及活动目的,发放“禁烟”宣传手册,现场邀请店主和市民填写相关调查问卷。
随后,实践队员们随同张所长走访各个商铺店主,向他们详细介绍了此次实践活动的目的,发放《从我做起: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倡议书。队员们从商铺店主那里了解到,确实偶尔会有青少年来他们这买烟,出于情面,他们也有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情况,并且每当放学便会看到不少学生嘴里叼着香烟。他们也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再向未成年人售烟。
与医生在门诊楼门前开展吸烟危害宣传
8月1日一早,实践团队来到市太和医院,拉横幅、摆展板、发宣传手册,队员们与医护人员在门诊门前开展吸烟引起疾病的咨询活动,并向前来咨询的市民介绍“戒烟小窍门”。
有的家长还与队员谈起了自己孩子吸烟的情况,从家长的表情和口气可以看出,家长们非常关心自己孩子吸烟的问题,队员们向家长们分发了《你知道吸烟的危害吗?》、《帮您戒烟》等宣传教育手册,队员们的热情介绍,耐心讲解得到了家长们的好评与认可。他们也希望能够借这次机会多了解相关知识,趁早教导自己的子女远离烟草。
未成年人吸烟问题需要被关注
该团队队长杨东亮告诉记者:“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任何经营场所都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要求:每一缔约方应在适当的政府级别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禁止向低于国内法律、国家法律规定的年龄或18岁以下者出售烟草制品。”
他说:“然而,《中国青年报》报社民调中心2008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0.2%的人反映在他们当地未成年人买烟不存在任何障碍,完全和成年人一样。‘控烟’应该从青少年开始,我们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引起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青少年吸烟问题的重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相关宣传,提升青少年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度。”
据了解,一支小小的香烟就含有4000多种化合物,很多是有毒物质,致癌物质就有尼古丁、一氧化碳、焦油、氨、苯等69种。调查表明,我国吸烟人群逾3亿,另有约7.4亿不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每年因吸烟相关疾病所致死亡人数超过100万,如对吸烟流行状况不加以控制,至2050年每年死亡人数将突破300万,成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堪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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